地方政府“买外资”是饮鸩止渴

2013年08月30日 10:29   来源:东方网   毕晓哲

  东部某省的城市近几年就上演过每100万美元“外资”售价17万元人民币的戏码。通过与中介合谋注册“外资公司”让钱空转一圈,地方政绩耀眼,中介乐得赚钱,留下的却是一本财政烂账。(8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

  地方政府乐于花钱“买外资”,是政绩观扭曲的一种表现,但对于地方政府财政和当地民生而言,又是一个饮鸩止渴的结局。据业内人士披露:“任务太重,压力太大,比如说市政府分配给每个县1亿美元(指标),县里再摊派给镇上,10个乡镇每个1500万,层层加码。(买外资的事)大家都知道,上面也晓得,但是各种原因,任务还是不断摊派下来。”各地和各基层单位发展水平不一,财政支付能力不一,为了所谓的政绩风光和“吸引外资数量”的面子,掏的却是公众纳税人的钱财、政府财政的腰包。

  如果这些外资真的是通过奖励和招商吸引来的也罢,问题是,这些所谓的“外资”就是一个“空转”的操作形式,地方政府合谋与中介公司成立海外公司,从注册的海外公司帐户上“转一圈”再收回来,这样一“打”一“转”不仅挣不了一分钱,还要给中介公司支付100万美元约17万元人民币的“中介费”。这样的“买卖”根本就是一个赔本的买卖,也是一个个别地方“宰卖爷田不心疼”的买卖,只会让地方政府背负更多的债务。时下地方政府债务高企,据此前审计署公布的36个地方政府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情况,截至2012年底,上述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到3.85万亿元,两年以来增长了12.94%的现实之下,这样的“买外资”行径,只能是一个越买越亏、光打肿脸充胖子的“饮鸩止渴”行为。

  就此,在笔者看来要想真正扭转这一政绩作假的不正之风,亟待改变的是不当的政绩考核模式。吸引外资与否,吸引多少外资,不应该成为一个地方招商和发展的硬任务,更不应该不讲科学的“一刀切”。更应该在配套性制度上多些对吸引外资真伪上的监管。稍感欣慰的是,这一不良现象已引起了一些地方重视,例如,江苏省商务厅下发的《外商投资实际到账统计工作指引》(2013年),对实际到账外资的统计工作作了更严格的要求。新的统计指引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对上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负责确认,除了采用与外管局一对一确认和人工比对的程序外,还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在每月上报实际到账外资数据时,须同时报送由各市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的“项目和实际到账数据真实性承诺函”。此外,还在原来要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实收资本印花税凭证”和“当期缴纳社保凭证”两项证明材料。 所以,弄虚作假式“买外资”的行径,不是监管不了、控制不住,而是在制度制约和制度性监管上是否真正较真。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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