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隐蔽战线”保护自己

2013年08月23日 08:07   来源:人民日报   马 涛

欲加之罪

  新华社发

  结合历史经验和现实情状,发展中国家应在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新能源产业等领域积极应对贸易保护。发达国家为维护其服务贸易的优势,深度干预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新兴服务业发起了极具隐蔽性的贸易保护。他们以知识产权、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为由,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和投资进入,对相关领域进行保护和垄断。

  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发展中国家应该重视服务产业的发展,在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以及产业结构上具有超前发展理念,形成自己的独特优势。同时,在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上要掌握一定的话语权。此外,要适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服务业和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国内消费市场,扩大国内服务贸易的需求,使新兴产业在贸易保护浪潮中“转危为安”。

  发展中国家应重视研究国际贸易规则,掌握世贸组织框架下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完善自身贸易救济制度,对不合理的贸易争端要据理力争。根据世贸组织法律文本来完善本国相关救济措施,使发展中国家企业在面对不公平的贸易保护措施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利益。

  国际组织推出的约束性措施有效抑制了贸易保护。在世贸组织多边贸易框架下,尽管一些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地寻求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和针对性的非关税措施来逃避世贸制度的约束,贸易保护还是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有所收敛。二十国集团借助全球治理的平台,通过倡导公平贸易,也有效抑制了金融危机后贸易保护的频繁发生。

  要维护并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建设,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国际金融危机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规则制定、全球经济治理等方面的重要性极大提升。应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等平台,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与贸易对话,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二是发展中国家应加强与贸易伙伴国的对话与协调,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三是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发展中国家为产品出口创造先机,也为应对贸易保护提供更大的回旋余地,降低贸易保护的负面冲击。

  发展中国家还应加强双边谈判,避免双方利益受损。要善于和敢于在世贸法律框架下与贸易争端发起国进行谈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经济利益,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双方两败俱伤。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解决充分表明,双方通过务实谈判达成妥协方案,才能使双方企业免受毁灭性打击。此外,处理好双边公共关系,认清国际经济贸易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球化本质,减少贸易摩擦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最优选择。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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