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7日在审计署考察时指出,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是宪法确定的,要进一步强化升级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确保公共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要在阳光下运行,审计工作要堵住“窟窿”,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防止群众的“保命钱”被挪用甚至被贪污。(6月17日中国新闻网)
目前,挪用、贪污公款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严重问题。用于民生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的资金被挖空,贫困地区失去政府资金支持,面临发展困境而难以改变贫困现状。正是由于审计监督不到位,才让盗用公共利益的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审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机制,扮演着人民钱财守护者的角色,是评估国家各级政府的财务支出和经营管理活动是否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在审计工作中,真实性、准确性是核心要求,审计资料的真实与否决定着国家政策决策与经济管理活动的正确与否。因此,审计部门应当尽职尽责。
现行《审计法》的起步并不算晚,但由于其威慑力不够、审计工作本身复杂多变等原因,使其在执行过程中面临颇多困难。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限,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违法现象,一些官员利用公权力掩盖罪证、威胁审计人员,为审计工作增添难度,带来巨大考验。加之执法不敢硬碰硬,使得大量违法贪污行为层出不穷,审计本应具有的经济监管功能在现实中很难得到实现。
打击贪污腐败,守护人民的钱财,保护公共利益,是审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完善相关制度。不仅要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更应该注意保障执法的有效性。将审计与其他制度紧密衔接,改变审计工作难以开展的现状。其次,财政资金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有利于实现多方监督。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使普通人可以了解财政资金的流向,发动媒体和公民个人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让违法者无机可乘。只有做到审计监督经济,公众监督审计,一环扣一环,相互制约,才能从体制上解决问题。
贪污腐败大多是钱权交易,只要审计部门严密监管政府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就能毫不留情的揭露滥用私权、以权谋私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贪污腐败的滋生和发展。只有敢于蹚深水,切实为人民服务,审计才能扮演好人民利益守护者的角色。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