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过去5年工作分别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两高”报告内容充实,涵盖司法工作方方面面;其中,司法为民贯彻始终,成为最大亮点。
曾几何时,法院、检察院总给老百姓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说起法院工作,总是判了多少案子;谈到检察工作,无非是惩治了多少罪犯。严惩犯罪、司法裁判固然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但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司法为民的呼声越来越强,甚至影响到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
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事例:法院公正裁决,当事人就是不服甚至到处上访。而之所以发生如此情形,可能是法院裁判时未能及时说理释法,也可能是执行落实不到位;检察院惩治犯罪,群众也有不少意见,有的认为发现、打击的迟了,有的则质疑没有深挖“保护伞”。
5年来,各级法院、检察院都在司法为民上下足了功夫,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服务方式方法上推陈出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各级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活动,有效防止“司法白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同时,深挖背后存在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处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公务人员,彰显了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的决心。
公正为民的司法,也必然是及时、便捷的司法。为解决司法基层“没腿”的问题,法院推行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检察机关在人口集中的乡镇、社区探索建立派出检察室,在偏远乡镇开展巡回检察,就地受理控告申诉。
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力度,则是检验司法为民的基准。过去5年,法检工作都非常注重打击制售伪劣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检察机关还全面开展了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
5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法院、检察院只有俯下身去为人民,用对待亲人一样的感情和方式提供司法服务,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也期待,各级法院、检察院今后用实际行动,继续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