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投标低价者中标,公平遭质疑

2013年01月09日 10:53   来源:荆楚网   向家琴

  近日,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对外经济开发区旧改拆除重点项目招标引发争议,多人质疑称此次招投标中资格审查和评分项目存在多处不公平,致使出价较高的公司被淘汰,出价较低公司反而中标。投标人称,政府财政因此少收上千万元。目前,三水区纪委已介入调查。(新快报1月9日)

  正如西南街道公资办副主任卜华平所说:“该项目并非单纯是‘价高者得’,不仅仅只考虑‘收钱第一’,还从管理、安全等长远考虑来招标。”对于这样的解释,或许有大部分人还是想选择相信,毕竟我们考虑事情,不是简单的看单纯的经济收入,还要综合其他的相关因素,选择最为合适的途径和方法,获取最大的效益,这符合我们的常情常理。只是对于这上千万的损失,如此大的一个大家悬殊,到底是怎样的服务和后期处理,或者是价高的两个单位在什么方面的严重不足和缺陷,才能值得起这样的差距,才能让我们的政府如此选择,也就是我们人民热议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响应和回应的一个话题。

  “未在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未按规定调整开标时间”、“多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列为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分条款”等,对于这样的质疑,或许我们的群众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还是可以理解的,我们的政府部门,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们的干部也可能出现一定的失误,或者是时间上的冲突,需要调整,我们的群众也是讲理之人,也完全可以理解一些小小的失误。只是我们的理解是在于我们最终的结果,或者说是想要获得更好的方法和途径去实现我们利益最大化,基于这样的目的我们才可以理解很多的行为。只是最后的招投标结果,让很多人都迷茫,并且不理解这样的选择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也就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和我们的干部们为群众释疑解惑,还人民一个真相。只要我们的政府和干部确实没有违规的现象,如若真的是公平、公正的决定,我想我们的人民也是会积极理解和支持的,我们的群众也不是唯金钱论者,只是我们需要实际的证据,需要最直接的一目了然的理据。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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