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拆防盗笼是习惯成自然的人治喜好

2009年12月19日 07:18   来源:红网   修仰峰
    日前,昆明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相继接到指令:公职人员要在12月20日前自觉拆除自家的防盗笼,没有任何补助,且须百分之百拆除,如不执行,一经发现,负责人免职,公务员开除公职。强硬的指令之下,从政府官员到工作人员,都为防盗笼心神不宁,甚至寝食难安。(12月18日《法制日报》)

    昆明市为什么要铁腕拆防盗笼?指令中没有明说,但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昆明正在迎接“创卫”,而防盗笼在主政者看来,无疑是影响市容市貌的一大“牛皮癣”,必须用非常手段拆除。

    对“非常手段”,舆论一片哗然,质疑昆明市政府滥用公权,侵犯公职人员的私权。平心而论,和不少地方为了“创卫”,不问青红皂白,要求全城餐饮、美容美发、网吧、酒吧等一律关门停业比起来,昆明还有一点“进步性”,毕竟强拆防盗笼只局限于公职人员,没有扩大到所有市民当中。

    在这里,昆明主政者可能要对汹涌的舆论感到困惑了:我们够审慎的了,为整治市容,只对公务员用“重典”,你们为什么还质疑?在他们看来,公务员是他们手下的“兵”,领导一声号令,公务员令行禁止,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在公众看来,如果在社会上有着很高地位的公务员,在领导的铁腕之下,都只能逆来顺受,老百姓岂不是更不在话下?今天你可以对公务员发号施令,将拆防盗笼与饭碗挂勾,谁又能保证明天不会将这一套照搬到市民头上?如果公务员都无法保障自身权益,老百姓又能到哪里要说法?

    这是角度不同,导致立场不同。昆明主政者从治理城市的效率角度出发,觉得如此铁腕拆防盗笼,无可非议,且很有必要。而公众站在公民权利保护的角度,质疑地方政府的铁腕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即使昆明“创卫”迫在眉睫,但可以以损害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广大市民的利益为代价吗?

    如何平衡两者的认知差异?一个有效方式是在铁腕拆防盗笼之前,将方案广而告之,并征求大家意见。遗憾的是,昆明市政府没有这样做,而是像旧家族家长一样,觉得他的指令就是真理化身,儿女只管执行就是了。可是,经历改革开放三十年洗礼的公众却觉得“儿女”已长大,理所当然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沿用旧有的管制模式治理日新月异的城市,是昆明市铁腕拆防盗笼的症结所在,也是遭舆论抨击的主因所在。这也决定了昆明铁腕的“进步性”到头来更像一种掩饰,掩饰他们习惯成自然的人治喜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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