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4-04-29 10:42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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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4年04月29日 10:42   来源:羊城晚报   耿得科

  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通过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质变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勇攀科技高峰,坚定创新自信,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增强。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我国市场主体达1.81亿户,增长迅速;2022年,我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超过75%,已接近部分发达国家水平;截至2022年底,35.5万家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境内有效发明专利328万件,位居世界第一。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上榜大公司数量142家,已连续四年位居各国之首。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还面临生态不优、体制不活、要素不全、转化不畅、效率不彰等短板。当前,必须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发,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下好科技创新这一“先手棋”。

  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效率提升的主体地位

  效率是科技创新决策布局与过程控制的核心原则。科技创新在加大要素投入的同时,更要注重效率的提升,方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2020年,中国R&D人员总量继续位居世界首位;中国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球的18.5%,居世界第2位;中国R&D/GDP居世界第12位,但创新绩效仅居世界第17位。因此,亟待在科技创新活动资源的利用效率、产出效率和成果保护效率等方面,持续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一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组建高素质创新队伍。在基础研究领域,采用专家同行评议的选人机制;在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领域,探索通过专家推荐制、定向邀请制、招标制、揭榜挂帅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选好建优创新团队。加强创新协同。特别是在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领域,以新型举国体制加紧构建集约节约的国家级创新集群和创新网络;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内外部创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1+1>2”的效果。

  二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产出效率。“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科技创新也不例外。科技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房地产发展政策与模式的影响尤为重要。部分城市房屋租金占企业成本的比例超过20%。高房价/房租给企业科技创新带来较大的效率损失,如削弱了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影响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恒心”。因此要坚持“房住不炒”的楼市调控主基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产出效率奠定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三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效率。成果保护是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然而,长期以来,部分企业重视科技创新、短于成果保护,以致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直至挫伤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企业应综合考虑产业、市场和法律等因素,对自身专利进行有机结合,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对于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到海外申请专利遇到的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国家应积极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等帮助,推动中国企业发明专利在海外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动力来源的主体地位

  动力是科技创新的前提,是决定科技创新能力的首要因素。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因而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预期收益是影响企业科技创新动力的决定性变量。好政策是企业发展的定心丸、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外贸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路径,这三者又是影响企业科技创新预期收益的核心要素。因此,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动力,要尊重价值规律,以提高预期收益为导向,从政策、法治、外贸等三个方面协同发力。

  一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动力。对于占企业总数92.4%的5000万户民营企业而言,政策走向是影响科技创新预期收益的最大变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亮明态度,毫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有利于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搞创新。同时,也有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发挥优势、履行科技创新责任。尤其对于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稳定企业的政策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尤为关键。

  二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法治动力。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优化营商环境”。总体上,法治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动力。但也要防止个别地方和部门,在经济增长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重目标的权衡中,牺牲知识产权保护以换取短期的、局部的经济增长,进而损害企业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尤其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中,要破除饮鸩止渴式的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创新主体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彰显企业科技创新的法治动力。

  三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外贸动力。当前国际贸易市场结构深刻变化,但西方国家强化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我国外向型企业科技创新深受钳制。如2022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新立案共986起,涉及中国企业9569家次,分别较上年增长14.39%、75.06%,其中98.16%的中国企业为被告。要更加积极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深入推进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的应诉能力和竞争水平。对于俄乌冲突、巴以冲突等不稳定因素对我国外贸的冲击,要创新结算体系、畅通出口渠道,持续增强外贸对企业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

  着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价值的创造主体地位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科技创新的价值所在。2022年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6.7%,60%以上的专利处于沉睡状态。大量的闲置专利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而且需要持有人支付高额的维护费用。必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创造高价值专利、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让科技创新利民、利企、利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一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应用价值。在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链协同攻关、产业技术基础再造等推动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中,体现高价值专利指标考核导向,扭转部分企业技术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重开发轻运用、重数量轻质量的绩效考核体制,解决专利技术不成熟,或过于超前,或与市场需求相脱节造成的企业专利大量闲置问题。优化发明专利文本设计,增加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要求数量和保护范围,保护企业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实现以“公开换保护”。优化多局同族专利布局,最大限度提高专利应用价值。

  二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市场价值。纵观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历史,国家所扮演的角色极为重要。政府应通过采购、税收优惠、立法等手段,发挥既是技术发展的提出者,又是资金提供与产品采购者的双重身份,推进企业技术发展和商业化落地。在关键时段和领域,通过贸易和外交手段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国际环境。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拓宽成果转化融资渠道,推进技术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联盟。

  三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战略价值。企业科技创新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忌大水漫灌、平均用力。着眼于当前产业变革和技术变革态势,企业科技创新最具战略价值的领域集中在关键核心技术、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上。当务之急是下大功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着眼长远,要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解决一批 “心腹之患”问题,加快构筑面向未来发展的新优势,显著提升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作者是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注: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如何练好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GD23WTD03-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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