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错追责家长,很多国家都如此

2021年10月25日 07:03   来源:环球时报   游永恒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3日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增加了家长及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有关“予以训诫”及相关法律后果的规定受到人们普遍关注。

  其实,在世界很多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对父母及监护人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律应该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司法如何介入等,都有非常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例如,在欧美等国家以下几类情况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第一,对儿童的疏忽。美国很多州的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在家必须要有监护人陪伴,孩子放学以后,不能一个人独自在家;12岁以下的儿童也不能坐汽车的前排(即使系着安全带);类似儿童把头伸出汽车的天窗,监护人或父母把孩子独自关在车内等行为等都是严重的忽视行为。如果由于父母和监护人的疏忽,导致儿童出现意外的伤害,或者仅仅因为这样的行为被发现,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侵犯儿童的合法权益。例如,不准离婚父母的一方探视儿童;不让孩子上学;出于惩罚的目的,长时间不让儿童正常玩耍;孩子生病时有意拖延;让孩子熬夜学习,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对违反的监护人,轻者会受到警察的训诫,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打骂虐待儿童。例如体罚儿童,给儿童带来身体伤害,长时间不让吃饭等。除了身体上的虐待以外,很重要的是不允许对儿童心灵上的虐待和羞辱,如嘲笑儿童的某一缺点,让儿童自愧不如他人,长时间地故意贬低儿童的自尊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四,儿童侵犯他人权利的恶意行为。如拉帮结派、约会暴力、以强凌弱、残酷虐待、网络欺凌及性骚扰等伤害他人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责任追究。对此类违法行为不但警察会介入处置(即使是小学生),涉及违法行为的儿童及监护人还可能面临司法介入后的法律后果,这些儿童及监护人还会被强制接受心理辅导、心理治疗和家庭教育指导。

  中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既立足于国情,也借鉴了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是一个有国际视野的法律。这个法律的通过表明:

  第一,家庭教育的责任,尤其是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要落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个基本的宗旨是要通过健康的家庭教育,促进儿童及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过去我国的一些相关法律,虽然也强调了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但总体上讲,倡导和“应该”的内容较多,对违规过后的责任缺乏刚性规定。此次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了儿童的权益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尤其是对家庭教育的具体内涵以及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做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

  第二,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其中规定要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总之,《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多个方面强化了儿童的权益,增加了对儿童各项人权的保障力度,是我国人权事业的又一个进步。

  第三,加大了对家长及监护人过错的问责力度。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大亮点。例如对严重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家庭教育中对儿童疏于管教,导致儿童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父母及监护人可能面临 “司法训诫”的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规定引起社会公众广泛的反响和讨论,对于唤起公众的儿童权利意识、家庭教育意识、监护人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等有积极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虽然在具体违法行为及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上也许仍有不够完备之处,但相较于过去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为以后法律的后续完善及精细化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作者是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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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07:03 来源:环球时报 游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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