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继北京银保监局发文整治结构性存款业务之后,多地银保监局正酝酿出台整顿措施,部分银保监局已针对辖内结构性存款增速过快的银行发出业务风险提示。
6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下发《关于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针对辖内部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出现一定反弹,增量增速“双高”,加剧了存款市场非理性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个别企业利用疫情期间低息信贷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套利的动机,提出了严控业务总量及增速、确保产品设计审慎合规、加强资金来源甄别、切实规范宣传销售行为四项措施。
去年10月份,针对部分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快速发展,出现了产品运作管理不规范、误导销售、违规展业等问题,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对“假结构性存款”予以整顿。目前,监管部门又“紧盯”结构性存款,要求压降规模,目的非常明确。
降低银行负债成本,减轻实体经济融资负担乃目的之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4月末,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连续4个月增长,并创下12.14万亿元的历史新高。前4个月新增结构性存款2.54万亿元,同比多增1.03万亿元,增幅超过六成。
从发行结构性存款的银行类别看,在12.14万亿元存量规模中,中小型银行占比高达65%,且大都是规模较大的股份行和大型城商行。这些银行青睐于结构性存款的原因在于揽存方面不具有大型银行网络网点优势,不具有地方法人银行的人缘、地缘优势,便通过高息方式获得与其业务经营相适应的存款。于是,结构性存款便成为这些银行的“揽存利器”。
不过,结构性存款“突飞猛进”对实体经济来讲并非好事。其较高的预期收益,无疑会抬升银行负债端成本,而且在银行保持一定利差水平的情况下,势必将高成本资金通过贷款渠道转嫁给借款企业,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就会被推高。这一做法与中央关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相悖,特别是在应对疫情影响,稳企业、稳就业、稳市场主体的当下,更显得不合时宜。
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低利率贷款资金购买高收益结构性存款来套利。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影响,银行业及时补充了流动性,贷款、债券、票据等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利率较年初下降明显,且与结构性存款间利差持续加大,这给一些资金有余的企业带来了套利的机会。如果有企业一边拿银行低息贷款,一边又去买理财、结构性存款,这种套利显然是要重点整治的。因为,信贷资金空转套利,不能进入实体企业支持生产经营,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造成资源浪费,更影响了国家对纾困企业政策实施的效果,不利于稳企业、稳就业、稳市场主体,也不利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可见,监管部门压降结构性存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确保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确保信贷资金能够精准进入企业,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为此,面对揽储压力,中小银行应加大存款产品的宣传力度,努力加强产品设计与投研水平,注重储蓄产品创新开发,提高产品吸引力。同时,应当加强后续客户服务,与客户加深互动交流,更多地靠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来赢得客户的信任,通过自身品牌建设吸引客户,不能一味依靠高利率招揽客户。此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引导,规范存款竞争秩序,触及监管红线违法违规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作者:李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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