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已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5月27日《新京报》)
测评考核是推动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是指导工作实践的风向标。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测评考核内容,给了城市管理者在城市秩序维护与繁荣市场、帮扶小摊小贩的具体工作实践中有了更大的弹性操作空间。这是政策的顺势而为,不仅体现了对小摊小贩的温情,更彰显了政策为民服务的初衷。
不过,对这一测评考核要求的变化,要避免误读。
首先,文明与经济发展不相悖。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目的是为了恢复经济秩序,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曾经的测评体系中这方面的要求,难道就阻碍了市场繁荣,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群众生活需要?要是这样的话,以前考核中要求不得占道经营等,岂不是设计错了?其实不然,文明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承的,互相促进的。纠正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既为城市形象,也为经济发展。文明程度高的地方,总能带来资金和人才的聚集,提升城市美誉度,提升人气,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一些文明城市良好的发展态势就是鲜明的例证。
其次,占道经营不纳入考评,不等于小摊小贩可以随意经营。政策的宽松,是为了恢复市场活力,而不是纵容经营者随意而为,无所顾忌地随意摆摊设点,或任意堵塞交通影响行人通行。好的经营习惯养成不易,在政策宽松的条件下,仍然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安全、卫生、有序,以及对交通出行的影响。
再者,占道经营不纳入考评,更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与经营者的担当。小摊小贩是城市市场繁荣有益的补充。文明城市创建,不是文明洁癖,不能驱赶小摊小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一些小摊小贩遭受了严重的影响,生存压力极大。如果一味要求他们租用固定商铺,很多人难以承受。从考评层面放宽小摊小贩的经营空间,给他们消解压力的过渡期,是一种很好的减负。对城市管理者而言,文明城市测评内容的变化,需要在工作更加精细化的管理,以避免市场混乱、交通堵塞等。对小摊小贩而言,文明创建和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好习惯也应该保留。市场过后,地面道路能否保持干净卫生;小摊一条街,能否不影响行人通过……这些,也是对小摊小贩和全体市民素质的一次检验。
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之变,正是新形势下社会综合治理的一次探索实践,切莫误读。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