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散文与公平有关,与值不值无关

2019年11月14日 10:34   来源:东方网   王军荣

  一篇散文1936字,50万元,每字258元,近日,一篇文章引发了一场争议。在岳阳临湘市举行的“我与十三村的故事”征文比赛上,作家马笑泉的《十三村记》,摘得征文比赛特等奖,捧走50万元奖金。被称为湖南最贵文章,有人点赞,也有人质疑,有网友直指该文不值50万元,并提到文章有语法、标点等硬伤。(11月13日《成都商报》)

  一篇散文,不到二千字,居然能够捧走50万元奖金,这自然也引发思考,这样的文章究竟值不值这么高的钱,对于高价值的文章,也会有人指出文章的“硬伤”,不过,在我看来,50万元散文与公平公正有关,与值不值无关。

  企业拿出50万元的奖金,选出好的征文,这是企业的权利和自由。而选出的散文,只要能够保证公平公正即可,如果事先“内定”的,评委只是走过场的,这样的评选是在欺骗人,而现在所了解到的信息,评委是“盲评”的,都是现场读,马上选出来,程序极其合法合规。且对于这篇获奖散文,评委是一致认可。毫无疑问,评选出的散文是没有“水分”的,因为并没有相关外界“因素”进行误导,更没有某种“力量”指使评委,如此,评奖的过程是充满公平公正的,也该是可信的。

  至于文章值不值,这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得出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理由,毕竟一方面是与企业相关,如果不了解企业,就不可能去写文章,哪怕是水平很高,可能也写不出好文章;另一方面选文章的时候会考虑企业的因素,要与企业的某方面相吻合。事实上也是如此。据介绍,之所有选择这篇文章有两个原因:第一,因为这篇文章以“半文半白”的写作方式,与其他征文比起来,更具有文性,用了“记”这样如明清小品写法。第二,文章特别符合企业宗旨,所以这篇文章获奖是顺理成章的。显然,获奖的因素是综合了文章的“特点”以及和企业的融合度。对于这篇文章也不能单纯地以文学价值去评价,而该考虑到企业的因素,确切地说,这是文学和企业交融所取得的“最大值”文章。

  企业的征文评选,不能视为特别严肃的纯文学活动,在参评的文章中,不管整体水准如何,也总会有一篇是获最高奖项的,设立的奖金50万,这最终也会落到某篇文章头上,被某位作者所得。征文的获奖文章,往往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毕竟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而参与者的广泛性也并不大,因此,对于征文值不值50万,不必过多诟病,也毫无意义,关键的一点在于评选的公平公正。这是对作者的尊重,也是对征文评选本身的尊重。

  需要指出的是,当下稿酬是较低的。如果类似50万元的征文评选活动多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唤发文学创作的生机,促进文学的繁荣,这何尝不是件好事?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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