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特点及应对

2019年03月27日 14:21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王凯 曹峰 彭宗超 王成?

  王 凯 曹 峰 彭宗超 王 成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研究”(16@ZH0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国家安全事件管理机制”(71790611)。

  [作者简介]    王凯,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曹峰,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宗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

  [摘 要]        “政策间隙期”特指公共政策发布之后至具体实施之前的特殊阶段。实证调研显示,“政策间隙期”民众的社会心理具有敏感性、从众性、易变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同时也具有可塑性的特点。有效应对“政策间隙期”公众的社会心理,应及时追踪民众的社会心理动态;重视加强公共政策的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理性引导公共理性,实现社会心理张力的有效释放;还应重视民众的民生利益诉求,尤其需要把握利益受损严重少数人的社会心理动向,及时回应公众的期望与担忧。

  [关键词]        政策间隙期;雄安新区;社会心理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设立雄安新区的决定,这是党中央深入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稳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大事、千年大计。雄安新区设立的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引发高度关注,持续成为舆情的焦点,社会各界对雄安新区进行大量解读,但对于雄安新区本地居民的社会心理还关注较少。及时把握雄安新区当地居民的社会心理,预警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对于雄安新区建设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宣布设立雄安新区之后,在2018年4月20日新区总体规划出台以前,雄安新区战略的落实处于一个特殊阶段,我们称之为“政策间隙期”。“政策间隙期”特指公共政策制定之后至具体实施之前的特殊阶段。“政策间隙期”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公共政策已经制定并正式公布,被大量民众知晓,形成了相应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公共政策还没有具体实施,民众感受不到公共政策所带来的实质性影响。“政策间隙期”民众的社会心理尤为复杂多变,对政策实施产生较强的反作用,但是对于此现象,理论界却鲜有论述。分析已有成果,有的学者论述了公共政策执行对社会心理的影响,如分析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对民众社会心理的影响,[1]探讨公共政策运行与民众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的关系,[2]论述政策变化对民众造成的心理感受及影响;[3]有的学者从社会群体角度探讨不同社会阶层的心理与公共政策的关系;[4]还有学者重点关注社会心理对公共政策的反作用。[5]这些研究都颇有见地,但还无法有针对性地阐释“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的特点和规律。为深入研究“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变化的规律,2017年本文课题组围绕中央“设立雄安新区”这一国家重大政策,开展了雄安新区当地居民社会心理状况的专项调研。

  一、“政策间隙期”雄安新区当地居民的社会心理状况

  2017年5月21日,课题组对雄安新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2017年6月25日,课题组对雄安新区所辖雄县、安新县、容城县的全部29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870份,回收857份,其中有效问卷830份。2017年7月24日,课题组进一步与雄安新区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访谈。通过系列实地调研,课题组总结了“政策间隙期”雄安新区民众的社会心理状况。

  (一)对新区设立广泛支持,但社会心理趋于分化,“焦虑”心理有增强的趋势

  调研显示,84%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国家设立雄安新区”,这种支持主要源自对政府的信任和对未来的预期,支持的原因包括:第一,认为是国家战略,应该支持(占59%);第二,认为这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占24%);第三,认为新区建设会带来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占17%)等①?。

  调研发现,刚听到设立雄安新区的消息时,有51%的受访者表示“非常兴奋”,有39%的人表示“半信半疑”,10%的人表示“无所谓”。值得关注的是,至2017年6月底,对设立雄安新区表示“非常兴奋”的受访者从刚听到新区设立时的51%下降至33%,另有9%的人感到“焦虑、着急”,4%的人感到“失望、不高兴”,此外,还有35%的人“喜忧参半”。可见,在“政策间隙期”,雄安当地居民的心理出现了波动,呈现出分化的趋势。

  (二)对新区的规划、政策非常关注,并希望更多地参与新区的建设

  受访者对雄安新区的规划、政策非常关注,但了解不多,认知偏差较大。93%的受访者对雄安新区的规划、政策不了解或了解不多(其中,40%的人表示不了解,53%的人表示有一点了解),仅7%的受访者表示了解。舆情研究显示,由于当时规划尚未正式公布,网络上出现一些猜度和臆测。

  79%的受访者希望参与雄安新区的建设。很多受访者表达出对无法参与新区建设的担忧,73%的受访者担心“新区建设过程中本地人不被重视”,52%的受访者“担心未来无法融入雄安新区这个新的城市”。

  (三)对新区建设有信心,且对个人利益尤为关注

  调查显示,76%的受访者对新区建设表示乐观②。新区建设过程中,人们高度关切与个人利益(尤其是近期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受访者认为“政策间隙期”迫切需解决三大问题:第一,出台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占72%);第二,出台土地征用政策(占45%);第三,出台就业政策(占41%)③。

  针对拆迁问题,受访者表示:担心未达成协议被强行施工(占43%);担心拆迁造成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占24%);担心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公(占24%);担心拆迁补偿低于市价(占21%)。实地访谈发现,由于在“政策间隙期”雄安新区的房地产、装修、制鞋、服装、重金属提炼等行业的停工和停产,引发了失业问题。调查显示,75%的人担心未来的就业问题,担心的主要原因有:找不到工作(占36%);以后只能做一些低端服务类工作(占30%);自己原来所在的行业被淘汰(占26%);自己工作上没有竞争力(占8%)。访谈中,可以感受到当地居民对就业问题的无奈,因此应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引发的隐性不满。

  (四)对新区发展前景乐观,但对潜在的问题表示担忧

  调查显示,86%的受访者认为新区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当被问及“你认为雄安新区未来发展水平会与哪个城市相当”时,44%的受访者选择北京,20%选择上海,18%选择深圳,5%选择天津,民众对雄安新区发展拥有很高的期待。对于雄安新区的定位,80%的受访者选择“绿色生态城市”,54%选择“科技创新城市”,40%选择“现代智慧城市”。

  受访者认为,雄安新区“政策间隙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医疗卫生保障不健全(占64%);环境污染(占62%);教育资源匮乏(占56%)①。针对一些潜在的问题,受访者也表示担忧,如担心物价上涨(占58%);担心房价上涨(占48%);担心外来人口涌入(占35%)等②。

  二、雄安新区“政策间隙期”社会心理特点的分析

  调研显示,雄安新区本地居民对于新区的设立和发展广泛支持、信心十足、期待很高,这不仅源于当地居民对国家战略的高度认同,也与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密切相关,这为雄安新区的未来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但在雄安新区“政策间隙期”,因多元因素的综合影响,民众的社会心理出现了波动,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心理效应,呈现如下特点:

  (一)具有敏感性、从众性,社会心理承受能力不强

  社会心理是直接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表现为感情、情绪、感受以及各种自发的倾向、意愿、信念等,民众的社会心理天然地容易受环境的影响。在“政策间隙期”,因政策(尤其是重大政策)的公布聚焦了公众的关注,媒体也进行相应的报道,在此情况下,公众社会心理的敏感性、从众性被大大强化。雄安新区项目的调研显示,“政策间隙期”受访者对雄安新区的规划、政策非常关注,但了解不多,认知也并非理性。因此,受访者的社会心理容易受环境的影响,出现“人云亦云”的情况。舆情监测也显示,雄安新区的“政策间隙期”,网络上出现一些猜度和臆测,“忧虑”“担心”等负面情绪有增长的趋势,这都凸显了“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的承受能力不强。

  (二)具有易变性、可塑性,存在较高的参与需求

  在“政策间隙期”,民众的社会心理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调研显示,伴随时间的推移,“政策间隙期”民众的社会心理呈现微妙的变化,雄安新区的不少受访民众最初的兴奋感逐步变化,一些受访群众甚至开始感到焦虑。此外,调研发现,雄安新区“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呈现出较强的参与需求,大部分受访民众都表达积极参与雄安新区建设的愿望。较高的参与热情,表明民众对雄安新区建设具有较强的主动性,愿意接受相关信息,期待参与交流。调研数据显示,受访民众积极通过中央电视台(占受访人员60%)、微信朋友圈(占受访人员41%)、手机新闻(占受访人员31%)、微信公众号(占受访人员25%)等多元渠道了解雄安新区的资讯动态,呈现出较强的知情愿望和沟通需求。沟通就有机会带来变化,这也使当地民众的社会心理存在相应的可塑性。

  (三)具有复杂性、多元性,更多关注个人的民生利益诉求

  “政策间隙期”民众的社会心理往往是复杂的,同时还呈现出进一步多元化的特点。正如调研显示,在雄安新区“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呈现积极与消极并存、兴奋与忧虑交织的特点。究其根源,这与民众对自身民生利益诉求的关注密切相关。正是基于对雄安新区巨大发展前景、对于自身生活状态出现转机的期待,民众对雄安新区的成立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同时,也是源于对个人利益的密切关注,民众高度关切拆迁补偿、土地征用、就业、教育、医疗和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并对此表达了忧虑和担心。因此,在“政策间隙期”,需要关注政策对于民众个人民生利益诉求的影响,以及随之带来的社会心理效应。

  三、有效应对“政策间隙期”民众社会心理的思考

  为推动公共政策的科学运行,针对“政策间隙期”民众的社会心理特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警化解社会风险。

  (一)关注公共政策与公众的互动关系,及时追踪“政策间隙期”公众的社会心理动态

  推动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这是新时期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意。“政策间隙期”是公共政策实施前的重要“过渡期”,应动态把握期间公众的社会心理,从而保障政策有效开展和实施。“公共政策问题能否解决,政策目标能否实现,并不仅仅取决于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的一厢情愿,目标群体理解、接受、遵从公共政策的程度是决定政策有效性的关键性因素之一。”[6]在“政策间隙期”及时追踪公众对政策的社会心理动态,把握其认知及需求,不仅有利于“有的放矢”,推动政策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利于 “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预防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

  (二)加强公共政策的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理性引导公共理性,实现社会心理张力的有效释放

  当前,媒体理性已成为构建社会理性的关键因素。“政策间隙期”公众的社会心理具有特殊性,容易形成社会张力。在此阶段,媒体的宣传引导显得尤为重要——媒体对政策的即时报道和深度解读,不仅能够及时满足公众的知情愿望和沟通需求,还能引领公共理性,实现社会心理张力的有效释放。首先,应重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作用。目前,传统媒体仍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如雄安新区调查项目中,就有60%的受访民众是通过电视获取信息,占比最大),传统媒体可成为社会理性的守护者,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对公共政策的理性认知。其次,需特别关注网络新媒体的作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舆论生成的策源地、舆论传播的集散地、舆论交锋的主阵地。公众的社会心理容易通过便捷的互联网发布,使个体感受经网络快速传播,引发群体热议。因此,“政策间隙期”内,需要特别重视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和论坛等新媒体发布“正能量”,引导公众形成理性社会心理。

  (三)重视公众的民生利益诉求,及时回应公众的期望与担忧

  利益因素是公共政策与公众社会心理互动的基础。作为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方案,公共政策的出台将带来利益关系、利益结构的调整,这种利益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众社会心理的变化。实践中,民生诉求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民生方面的利益调整更容易被公众感知,引发公众社会心理状态的变化。准确把握这种心理变化,需看到政策对于公众利益诉求可能带来的影响,尤其需要关注政策对于民生利益诉求的影响。本文的调研显示,“政策间隙期”雄安新区居民尤为关注政策对自身利益的影响,特别是征地拆迁、就业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问题更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也成为影响“政策间隙期”公众社会心理的直接动因。因此,在“政策间隙期”应重视公众的民生利益诉求,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回应公众的需求。

  (四)关注少数人的利益,把握利益受损群体的社会心理,及时建立政策的利益补偿机制

  对由政策引发的信访问题的专项研究显示,政策的制定、执行过程中利益受损的少数人,往往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主体。[7]由于在政策实践过程中,需要选择一些能够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在满足大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可能损害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利益取向中,往往是多数人普遍受益,而受损最大的则是极少数人,利益受损最大的少数人将产生较为强烈的被剥夺感、不公平感,并可能由此引发影响较大的维权行为。在“政策间隙期”,由于政策已经公布,政策的受益群体和受损群体逐步显现,在此过程中,需要关注政策的利益受损群体,尤其需要把握利益受损严重的少数人的社会心理动向,避免社会风险的积聚、失控。分析雄安新区公众的社会心理,在看到当地民众广泛支持的同时,还应看到少数民众的负面心态。因此,从长远而言,政策的全面实施需坚持效率和公平统一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及时维护少数人受损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 参考文献 ]

  [1]杨铖,李霞飞,武厚.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对公众的心理影响及对策分析[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5).

  [2]白婷.中国改革政策的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研究[D].黑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1.

  [3]张向葵,柳杨,田录梅.认知评价与心理控制感在中年人对社会政策变化感受与心理健康的作用[J].心理发展与教育,2006(4).

  [4]马丽娜.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心理与公共政策制定[D].黑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9.

  [5]王国红.社会文化心理对政策执行的影响[J].科学社会主义,2007(3).

  [6]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6.

  [7]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从信访角度对北京市公共政策制定执行情况评价的年度报告(2000-2010),2011年.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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