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辣眼睛”,监管别“闭眼睛”

2019年02月15日 10:08   来源:东方网   何勇海

  黑色包装,白色大字,热辣美女……它曾是人们熟悉的童年回忆,出道30年平淡无奇,一朝却因广告蹿红,它就是椰树牌椰汁。近两年,凭借画风清奇的广告包装,尺度大胆的宣传文案,衣着暴露的代言人,椰树椰汁多次登上热搜榜,在网络掀起热议时也招致大量质疑。近日有媒体爆出,椰树椰汁更换2019年新包装,依旧延续以往“大胸美女”风格。最近的文案将产品定性为“丰胸神器”,被质疑虚假宣传。当地工商局称情况属实,正在调查中。(2月13日中新网)

  平心而论,椰树椰汁的广告确实有些“辣眼睛”:几位穿着清凉暴露的大胸美女手持椰树椰汁,分别诉说自己“每天一杯,曲线动人,白嫩丰满”,声称“从小喝到大”,并用手在自己的胸部划过,暗指“从小喝到大”的不是指年龄,而是指胸部,让人浮想联翩。虽然此前它没有明说自己是“丰胸神器”,但其广告已经在向观众传递它具有丰胸功效的信息。这也是椰树椰汁在近两年招致大量质疑的原因所在。此番,其最近的文案将产品定性为“丰胸神器”,不被质疑为虚假宣传才是怪事。

  椰树椰汁真能丰胸吗?近两年,早有专家指出,椰汁只是一种普通饮料,并非保健品,因此没有丰胸等功能之谈;退一步说,一款饮品能不能丰胸要看其有没有添加激素,而普通饮料显然是不能添加激素的。而且有媒体调查发现,椰树椰汁并没有做关于丰胸效果的相关研究。普通饮料却宣传丰胸功能,明显涉嫌违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进一步说,椰树椰汁的广告有打色情擦边球之嫌。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反观椰树椰汁的广告,几位女性代言人都是大胸美女,尽管那些美女已不像一两年前那样袒胸露乳,但仍有些暴露,且故意突出胸部,加之使用了“白嫩丰满”“从小喝到大”等广告用语,仍然难逃低俗之嫌,让不少网友认为“不像是个正经企业、正经饮料的广告行为”,恐怕算得上是“顶污”作案吧?

  对于椰树椰汁广告的虚假宣传、“顶污”作案,相关部门必须动真格给予相应重罚,而非仅仅批评整改了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违反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何况椰树椰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打色情擦边球多年来屡有出现、屡批不改呢?如不重罚,椰树椰汁广告恐怕不会肉痛,仍会有失真实、品位和格调。

  作为老字号企业,要以过硬质量赢得消费,取胜于市场,不能用低俗广告吸引眼球。椰树椰汁广告多年来“辣眼睛”招致质疑,恐怕也表明监管“闭眼睛”——监管不到位。据报道,早在2009年,椰树椰汁在海口公交车上印刷“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语,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为违规,处以1000元罚款。或许正因处罚不痛不痒,时至今日,其广告变的是年份,不变的是大胸美女及“白白嫩嫩、曲线动人”等宣传语,不断挑战法规底线。这其中有没有地方保护的因素?保护绝对不是爱而是害。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