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购买服务成懒政“挡箭牌”

2019年02月01日 06:57   来源:红网   汪东旭

  本来是政府部门的分内职责,却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转嫁出去;本来是政府部门应该面对的问题,却甩给了第三方机构;本来是政府部门要解决的改革痛点,却靠购买服务移花接木……半月谈记者在基层调研发现,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以购买服务之名,行推卸责任之实,给基层工作带来诸多困扰。(1月31日《半月谈》)

  政府部门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这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深入推进“放改服”改革的现实语境下,政府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种积极思路。对政府而言,将一些倾向于公共服务的职能推向市场,能够简政放权,实现政府职能瘦身。对第三方机构而言,能够刺激市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也有助于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从而优化服务体验、提升服务效率。

  不过,现实中,一些地方却将这种市场化“好经”念歪了。有的将本该履行的职责职能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转嫁出去,其目的是为了逃避自身应尽的管理、监督、引导等责任,结果导致了许多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将共享单车整治外包给第三方,使得工作异化为变相鼓励第三方公司去查扣合法的车辆,一定程度导致了“单车坟场”的出现。再比如,在建设政府网站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外包之后就当“甩手掌柜”,外包公司因为政策、流程不熟悉等原因无法满足民众的个性化需求,甚至出现“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类似“神回复”“怼群众”等情况,不仅消解了民众的幸福感,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购买服务成为“甩锅套路”,原因众多。主观上看,源于一些单位的懒政怠政思想。在面对新情况、新挑战之时,首先想到的不是依靠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而是选择花钱购买服务这样省心省力的方式,以达到花钱为自身“减负”的目的。客观上看,一方面源于“人少事多”的结构性矛盾。近年来,一些部门的工作量呈几何式增长,在编制紧、人手少的背景下,寻求外援也就成了一种无奈之举。另一方面,源于制度建设的不规范。虽然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服务的指导意见,但在具体的操作中,还没有严格的制度规范以防止某些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逃避应尽的责任。

  购买服务不是“万金油”,也不是购买服务就万事大吉,该履行的职责还得履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并不是通通将政府职能交由市场的力量。因此,首先要强化顶层设计,细化购买服务的负面清单,科学而审慎地界定购买服务的程序和范围,比如,禁止将一些政治性比较强的工作外包出去,从而为购买服务明底线、划红线。其次,在购买服务之后,政府部门也要认真履行应有的内容审核、政策把关、流程监督等主体责任,对那些简单依靠购买服务的方式“甩锅”的行为,要及时亮剑、查处。最后,既要为基层单位减负松绑,也要提升干部职工担当履职的能力和素质,建设一支具有专业精神、专业作风的干部队伍,以应对日益专业化的工作内容。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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