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营销哪能不择手段?

2018年12月10日 11:16   来源:东方网   徐建辉

  “合肥最低房价盘一脱到底 12月5日正式开抢”……看似正常的广告文案,却因一张涉嫌“性暗示”的广告图案,让这则合肥京商商贸城的广告引起巨大争议。12月5日,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商业广告,此内容有两处明显违法,首先,该广告内容有违社会主义风序良俗;其次,该广告中出现的“最低价”属绝对化用语。目前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12月7日《安徽商报》)

  那么,这则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房地产广告到底有什么问题呢?它是怎么违反“社会主义公序良俗”以及广告法律法规呢?正如报道所言,单从此则广告的文字来看,似乎也找不出什么毛病,它只是介绍了该项目房源的特点,比如地铁口、40~90㎡等。就算是说它有“一脱到底”这几个字,也没法认定它就是违背社会道德。不过,要注意这是一则文图广告,除了比较暧昧的“一脱到底”的文字,它还配上了一位女性光着腿部,内裤脱到了膝盖以下的底图,这哪能行?

  首先,“一脱到底”的文字配上脱掉底裤的女性,十分不雅,性暗示表露无遗,影响也很坏。如市民李女士称,此广告太低俗,图片中较为赤裸的画面透露着对女性的侮辱,让人一看就引起强烈的不适。作为家长,合肥另一位市民许先生表示,这样的广告要是被孩子们看到了,易产生不良影响。

  其次,这则广告的绝对化用语也涉嫌虚假广告和违法宣传。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此项规定的,可处以20万元-100万元的罚款。这则广告号称“合肥最低价”,显然是一种《广告法》明令禁止的绝对化用语。

  因此这则广告引起人们的不适并引来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也是情理之中。虽然该企业辩称此广告是在朋友圈里转发,而且系个人行为,但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谁说朋友圈广告就不是广告了?谁说个人发布就不归《广告法》约束了?正因为如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才表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不能违反《广告法》,我们会一查到底。”

  真是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广西南宁刚刚发生过一起低俗展销推广活动引发社会热议并最终被查处的案例。在当地一个楼盘的推介活动上,主办方竟然“别出心裁”的通过在女模裸露的后背印上户型图的方式来吸引眼球。试问搞这种“人肉户型图”是卖房还是“卖春”?

  众所周知,近来随着国家和各地楼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精准施策,多数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逐渐走出了过热状况,各楼盘“一房难求”,频频上演“抢房大战”的风光不在。在这种形势下,开发商和经销商千方百计博关注、求购房,拼命给日渐趋冷的楼市暖场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该剑走偏锋,打起低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推广的主意。

  年底了,或许急着卖房回血,可也不能如此“一脱到底”,为了赚钱,脸和腚都不要了。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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