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自媒体广告沦为法外天堂

2018年12月05日 11:06   来源:南方网   杨玉龙

  近日,自媒体公号“小声比比”发文称,自媒体公号“故姐”为一个基于插线板的众投项目做宣传。“小声比比”质疑项目真实性,并称这种做法“带头拉低了行业的道德底线”。近年来,随着自媒体账号暴增,违法虚假广告也逐渐增多,带来恶劣社会影响,数量众多的自媒体广告成为违法行为的“重灾区”。(12月4日《法制日报》)

  自媒体的崛起,使嗅觉敏锐的商家嗅到了商机。一个不容争议的事实,作为互联网广告全新领域,自媒体逐渐成为广大广告商的新宠,加之自媒体投放广告的覆盖面广、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精准投放,以及制作成本低、计费方式灵活等诸多优势,越来越多的广告商愿意把推广经费花在各大自媒体平台,而自媒体运营者也借机赢得了不菲收入。

  但同时,自媒体广告中存在的乱象也不容小觑,而且媒体也不止于一两次报道。比如,广告内容难识别,尤其是一些软文广告令人防不胜防;还如,虚假与否难分辨,有些数据佐证没有权威出处,且产品效果真实性无从考证;再如,出现问题难以追责,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往往会遭遇纠纷之难。这些极容易促使自媒体广告沦为法外天堂。

  遏制自媒体广告乱象,一则需要精准有力的监管。自媒体广告须遵循《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而在监管层面,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好多部门联合监管优势,比如,市场监管部门应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实现强强执法,形成“一处违法被查,全网清扫整治”局面;另一方面也应充分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强化对自媒体内容审核,对违法违规内容及时清零。

  二则应着力对个人注册自媒体号的管控。比如,2018年2月16日,原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将新媒体账户作为年度整治重点。对此,对个人个人注册自媒体号发布广告的,也有必要纳入监管视线。尤其是,一些软文广告,新媒体平台不能装聋作哑,相关警示与内容审核,及举报机制须加以完善。

  三则需要网民多些守法意识。主要是基于两点,一是无论是自媒体从业者,还是自己注册自媒体号撰写软文发布广告,均须依法行事。毕竟,作为广告发布者,依旧要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当遇到自媒体伤害时,网民应该有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能力与智慧。也唯有人人向网络不法行为说不,网络空间才能实现持续净化。

  同样,诚如专家建言,遏制自媒体乱象以及自媒体广告乱象,最为根本是建立长效机制。比如,监管部门要建立一个实时监控违法行为的机制;建立起全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违法失信黑名单,也就是信用监管机制等等。事实上,网络空间终归不是法外空间,自媒体广告唯有在法治和道德边界内行事,才不会沦为法外天堂。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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