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强制员工运动,靠谱吗?

2018年12月05日 08:05   来源:北京晨报   

  日前,广州一家公司为了让员工多运动,出台规定:“每月按照18万步的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如果没有完成任务,按照一步一分钱扣钱。”规定出台后,有员工表示赞同,也有员工表示因此受到困扰,甚至晚上不得不运动而导致正常休息受到影响。

  ●正方:互联网中,人越来越孤独

张国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人是社会动物,总是身处在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中,家庭、学校、社区、企业……既然身在其中,就不能不重视组织文化对人的影响,因为人不可能真正游离于组织文化之外。

  但组织文化也有区别,有正向的,有负向的。负向的,如溜须拍马、吃喝玩乐等,正向的,则更显得积极向上、也更阳光、更健康。

  从这个角度看,鼓励员工多运动,无疑是更倾向于积极、正向的组织文化,个人觉得,是好现象。

  运动的好处有很多。首先,运动有益于身体的健康,这是看得见的,也是人人都知道的。当然,是长期且科学的运动才行,短期的运动,或者不当的运动是不行的。

  其次,比身理的健康更重要的,是心理的健康。运动员的压力可能比常人更大,但却很少有得抑郁症的,为什么?因为他们有发泄的渠道。生活中,任何人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有各种各样的麻烦、问题、难处,这些负面的压力,会产生负能量,就像人体中的“毒素”一样,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排除,久而久之,沉淀的多了,就可能会给精神带来沉重的压力,因此患上精神疾病,甚至还会影响到身理的健康。运动无疑是一种释放压力非常好的途径,出去打一场球、跑一次长跑,出一身大汗,回来洗个澡睡一觉,压力就会释放出去。在今天,很多人不喜欢运动、不愿意运动,我觉得和他们不了解运动缓解压力的能力有关。

  其三,运动还能改善人际关系,培养人更好的品格,对提升个人的情商有好处。一个更加自律、精神更坚韧的人,才可能长期保持良好的运动习惯,而运动本身,也对培养一个人的自律性、耐力等有帮助。而这两者,恰恰是情商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而在一个群体中,运动的效果更好,很多大企业,每年都会举办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等,大家一起打个球,一起排练一个节目,互相鼓励、互相依赖,很容易培养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我目前正在做一个和互联网时代人际关系、情商有关的课题,做了很多相关的调查。我发现,互联网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交工具,但也让人变得更宅、更沉溺于自我世界之中,人际交往的能力在退化,甚至逐渐失去交流的能力,这会产生很多问题。

  普通人的人际关系中,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利益纠葛,爱恨情仇,大部分矛盾,都是出于互相不了解、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产生的。比如一个人,发现有一个同事看他的眼神不对,如果他不去沟通,心里就会想,“他是不是对我有意见?”但如果他愿意去和对方沟通,很可能发现,那个同事仅仅是在发呆,根本没看他,只是恰好对着他而已。再如,在路上碰到一个熟人,你跟他点头打招呼,他根本没理你就走了,你心里不舒服,但如果你愿意去沟通,很可能发现,他边走路边听歌,根本就没看到你。

  许许多多的问题都是这么产生的,这就是沟通不畅的成本,但如果要求一个人不发呆、不玩手机、不听歌,随时注意周边人的反应,那也太累了。运动恰恰就是一个最好的交流和沟通的机会,哪怕只是饭后在单位附近溜达一圈,如果碰上同事,打个招呼,聊两句,都会觉得格外亲切,这是人在陌生环境中的自然反应,但却对交流和沟通有格外的意义。

  ●反方:真想鼓励,奖励才是正途

梁固本(泰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按照《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这样的做法是涉嫌违法的。企业当然可以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以此来管理员工,但前提是,企业在设计员工的权益和义务时,必须和工作行为相关,和工作无关的,可以视为无效条款,而且也涉嫌克扣员工正当的收益,有侵犯员工权益之嫌。

  假如这个企业中的某个员工,因此而被扣工资,哪怕扣了10块钱,员工也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企业这种涉嫌克扣工资的行为,企业也应该因此受到惩罚。

  也许有人觉得,企业鼓励员工多运动,是一件好事,至少初衷是为了让员工注意自身的健康,不应该苛责。但初衷是初衷,法律是法律,好的初衷,一旦违法,也会变成坏事,这是不可取的。

  何况,初衷真的是好的吗?很让人怀疑,如果真的为员工好,那么为什么要用惩罚的方式,而不是奖励的方式呢?企业员工都是成年人,并不是体校的学生,完不成体能训练要惩罚,他们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和权利。同时,惩罚所剥夺的,不是员工运动得来的收益,而是员工正常工作应有的收益,和是否运动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必须警惕这种打着“为员工好”的幌子,实际上是克扣员工收入、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可否认,现代社会中,劳动方式的变化,使得办公室中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呆在写字楼里、坐在电脑前确实于健康不利。但这并不是企业因此就克扣员工工资的理由。

  何况,这样做真的会让员工更健康吗?我觉得这是对员工的歧视。我们知道,步行确实是一种很好的运动,但也并非人人都适合,比如有关节炎的患者,肯定不适合。企业规定所有员工都要走一定的步数,本身就是对员工的一种愚弄,觉得员工不懂,就只有制定这个规定的人懂得运动。其实运动的类型很多,游泳也是很好的运动,还有爬山、跳绳,或者去健身房运动也很好,员工知道自己适合什么,不适合什么?

  让一个不适合长时间行走的员工去每天完成一定步数,如果这个员工因此关节炎加重了、骨折了,甚至猝死了,企业必将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付出更大的代价。

  企业真正应该做的事情,其实《劳动法》规定的已经很完善,及时、足额、按时发放工资,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对弱势群体加以照顾,严格按照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发放多倍工资……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承担自己的义务,就是员工最好的照顾。其他的方面,相信员工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也会重视自己的健康,不必企业来做这些事情。

  所以,不要以为企业制定惩罚措施,是为了员工的健康,是为了敦促员工建立运动的习惯。恰恰相反,不论是企业自身,还是员工,乃至执法部门,都应该警惕那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管理方法,不要给员工强加上不属于他们的义务,这样做,能不能让员工变得更健康尚未可知,但一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就是企业,企业所管理的,也只是员工的工作行为,工作行为以外的东西,不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更不能将这些非工作行为,和正当的工作收益联系起来。

  ●主持人说:朋友圈健身不是健身

  世卫组织提出健康的四大基石: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运动是健康的基石,但如何保证适量的运动呢?

  “朋友圈健身”显然不算。把智能计步器绑在狗身上,早已经不是新闻,还有人把计步器绑在招财猫上、汽车雨刷器上,轻松实现“每日万步”,如果这些方法都不行,还有电商平台上专门刷数据的服务,“1元两万步,40元包月,188元包年……”

  从事体力劳动的人们,会嘲笑那些每天早晨跑步的人,“跑半小时,不如去工地上干10分钟活儿”。但生产技术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远离了体力劳动,这是社会的进步,不应该仅限于嘲笑,我们不可能退回到绝大多数人参与体力劳动的时代,因此,怎样帮助人们建立运动的习惯,就成为事关国民体质和健康的大事。

  这当然不是某个企业的管理者脑袋一热就能想出办法的,更不是“不运动就扣工资”这么简单粗暴的手段就能解决的,鼓励运动是好事,但不要把好事变成坏事。

  (主持:周怀宗)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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