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一月倒欠老板”岂止是荒唐

2018年10月24日 07:55   来源:红网   尚凡

  在西安骡马市附近的名叫张胖子私房菜打工的小雪,近日遇上了怪事,打工一月,不但没领到工资,反而倒欠老板714元。(10月22日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

  打工本是为了挣钱,以维持自身生存之需要,而此名叫小雪的打工者,在饭店当服务员,说好工资为1700元,却因违规东扣西扣,工资分文未领不说,竟然还倒欠老板;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令社会关注,网友置疑:为何有如此荒唐的事。

  俗话说,端人碗就得受人管,作为打工者,理当遵守用有单位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做事,完成相应的目标任务;从此案来看,打工者倒欠老板,并非空穴来风,均因其违反“此饭店”规章,依“规”清算,得出了“倒欠老板”之结果。

  而用人单位,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本无可厚非,但其规章也不该超越法律底线,不得侵害打工者合法权益;旷工扣500元、上厕所超时要扣钱,如此名目繁多的扣钱,显然过重,损害了打工者合法权益。

  现实中,一些小规模的私企业主,为应对激烈市场竞争,为获得更大利益,以强化管理为名,无视相关法律规定,巧立名目,将市场风险转嫁到“打工者”身上;类似现象在“小微企业”中,并非个案,既损害了“底层打工者”利益,也危及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

  “打工一月还倒欠”,此当代荒唐闹剧,折射出了一些小微企业,心中无法,肆意伤害打工者利益;同时,也暴露出了当代一些年轻者,规则意识淡漠,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之规则,其行为“任性”,既打工理当遵守用人单位制订的“规则”,应立足用人单位之所需,牢固树立规则意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要生存要发展,理当强化管理,用规则来约束打工者工作行为;然其规则的制订,也当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具有合法性,更需兼顾打工者利益,让其劳有所得。

  就业是民生之本,打工是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其付出与收获成正比,事关民生大事,也影响着社会之稳定与和谐,类似闹剧显然荒唐,其折射出问题,不可小视,理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为此,劳动保护部门,理应勇于担责,将指导“小微企业”订立管理制度,列上议事日程,让其合理合法,为保护劳动权益筑起第一道防线;并定期深入其中,进行监督检查,还劳动者以公正、公正的就业环境。

  同时,作为劳动者,也当学会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正解企业经营之艰难,体谅“老板”之不易,急老板之所急,将心比已,力求将工作做到位,确保事业有序推进,让其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打工一月倒欠老板”,确属荒唐,制造着社会不和谐音符,受伤不只是底层劳动者;面对新问题,理应冷静分析,及时亮出新招,不断破解新难题,让广大劳动者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让社会更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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