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唱歌被收取版权费有“转嫁”之嫌(图)

2018年02月05日 07: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朱慧卿作

  据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湖南长沙一些KTV唱歌,会被收取5元版权费,且不开发票。对此,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回应称,版权费针对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KTV场所,KTV并没有权力向消费者收取这笔费用。为保护知识产权,有关部门收取版权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KTV的经营成本增加,但经营方完全可以提高综合收费价格,不能直接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如果KTV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就难免有重复收费之嫌。(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时锋)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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