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岁老人卖鞋垫 除了感动还有什么?(图)

2017年08月15日 11:27   来源:东方网   吕也玫

  在中国传媒大学附近,有位107岁的老爷爷,每天下午3点准时出摊儿卖鞋垫。夏天买鞋垫的人少,爷爷时常一天都不开张。老爷爷耳朵听不见,和别人沟通只能写字。当问及他儿女时,老爷爷:有和没有一样!路过的买双鞋帮帮他吧。(8月14日东方网)

  107岁老人卖鞋垫,像这种高龄老人自食其力的事例并非个案。早有南京89岁老人伏万祥卖烤梨和红薯;广东五华县86岁的陈阿婆16年来拾荒为生。等等这些,除了令人感动,更让人流泪。如果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健全一些,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高龄老人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处境。

  究其根源,关键是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成果虽然正不断从养老、医保、教育等方面向城乡倾斜,为老百姓做社会保障,但反哺的进度与老百姓现实需求相差甚远,在社会上已形成了一种不均衡的发展局面,从而导致这两种现象的出现。

  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早该是享福的年龄,理应让他们享受清福。而今,107岁老人卖鞋垫,不管是自愿的还是无奈的,从某个方面讲,都让社会文明与法制文明“伤不起”。这其中虽说有其子女的赡养责任的缺失,但也有地方政府赡养老人的缺失。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就用了19条规定了政府和社会应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如何赡养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既然是地方政府和社会的义务,地方政府和社会就不能当“甩手掌柜”。在赡养老人特别高龄老人时,必须保障其老有所食、老有所住、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

  制度不兜底,我们都是弱者,特别是对于像这样的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体而言尤甚。毕竟,关爱高龄老人,救助贫困家庭,是社会保障范畴的事宜。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各地情况建立自己的救助制度,设立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真正让高龄老人和贫穷家庭不因老、因病致穷、等死。唯此,人的生命权才不会因此而丧失,生活虽穷,也生活得有尊严。

  107岁老人卖鞋垫,89岁老人烤梨为生,86岁老妇拾荒为生,乍一看,是个个个案,其实,类似这样的事件很普遍。无论是“擦鞋救母”、“割皮救女”,还是“沉尸葬母”、“慈母溺子”等,都折射出社会救助机制缺失的悲哀,该反思正是社会救助机制本身。从这些事例中管窥全国,不难感受到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的紧迫感。因为人人都会变老,我们今天关注它们,其实也是忧心于我们自己未知的命运。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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