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岂是“唐僧肉”

2016年12月29日 09:47   来源:长江日报   胡建兵

  最近几年,科研经费腐败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有记者从复旦大学了解到,有科研资质的老师,谁承接,就由谁申报、完成和最终对经费的管理分配。科研经费到学校账户后,学校收取5%的管理费和3%的科技活动费,项目负责人可提取纵向课题最高8%的酬金、横向课题40%的酬金,其余的用于实验开支。如果项目结束后经费仍有结余,项目负责人还可以提取不超过40%的劳务酬金。(12月28日《法制日报》)

  一些有科研资质的人看准了这块“肥肉”,在立项申报过程中不是用实力去拼,而是削尖了脑袋跑关系,用一些虚假的或者是不切实际的科技项目进行申报。一个原本科研实力不强的人,只要当了校领导,就等于有了项目。另外一些老师也纷纷利用学校的资源捞钱,拿了课题费后,甩手就给了年轻教师或学生去做。

  老师变老板,项目变金库。一些大学在收取了管理费后,基本不对老师申报到的科研经费进行控制。如:复旦大学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于是,为了套现,一些老师用开具假发票、编造假合同、编制假账目等手段套现。前不久,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通报了四起省属高校科研经费违纪典型问题,包括公款私存、用项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学生助研补助费”名义冒领科研经费等问题。

  高校科研出现“找关系争项目”“先有钱后找事”“事没着落钱被乱花”等问题,关键是科研项目申报没有组织有关专家团队进行详尽的分析评估,只听申报者自吹自擂。经费下拨,也不看项目的进度和成果进行分期拨付。只要报了项目得到批准,资金到手后,至于能不能完成,完成过程中资金如何使用,就很少过问了。所以,一些高校老师就只顾拉关系争项目,不把心思真正用在科研上了。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一些地方实施“由研究开发单位先行投入自有资金,待取得科研成果并通过验收审查后,再给予经费支持”的“后补助”方式,逐步建立“前补助”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新型科技资金补助体系,这样倒逼项目推进,早出成果。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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