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雾霾向政府索赔口罩费”具有积极意义

2016年12月28日 10:07   来源:东方网   江德斌

  因出差郑州发现当地雾霾严重,90后小伙孙洪彬今年11月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院,认为后者治霾不作为,并请求判令后者赔偿其购买口罩相关费用32元。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理由是其起诉前并未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过赔偿申请。孙洪彬表示,在第一次提起诉讼后,便意识到需要先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要求赔偿,于是11月23日向郑州市政府寄出了赔偿申请,不过尚未收到答复。(据12月27日澎湃网)

  不管是索赔还是起诉,孙洪彬的举动,都具有积极意义,32元的口罩费并不多,却凸显公民个人对政府治霾不力的不满,亦是在用实际行动警示政府,雾霾对民众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造成影响,需要加快治理雾霾,还给民众一个清洁的空气环境。

  公民因雾霾而向地方政府索赔口罩费,虽然只是一个人的行为,却极具代表性。提醒民众要勇于主张合法权利,积极发出自己的声音,告诉地方政府民众对污染不满意,从而形成民意倒逼政府重视起来,采取行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如此亦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值得大家支持和赞赏。

  近些年来,许多地方频频被雾霾笼罩,部分城市的PM2.5指数爆表,令市民苦不堪言,被迫采取各种方式降低雾霾危害,诸如购置防霾口罩、空气净化器、减少户外活动等,均增加了生活成本,降低了生活质量,令民众经济、身体、精神都受到影响。孙洪彬因到郑州出差而购买防霾口罩,就是平白增加了开支,如果政府治霾有效的话,民众就能够节省下这部分开支。显然,政府要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赔偿民众的损失。

  而且,在发生严重雾霾天气时,地方政府也会采取限行、停产、停课等应对措施。这样虽然可以降低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缓解雾霾影响,却是被动式应对,效果有限,且需要付出很大的经济成本,民众的工作与生活节奏均被扰乱,并非最佳选择,亦不治根,难以持续。

  从雾霾的成因来看,主要跟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相关,“三高”模式造成污染物排放量过大,地方政府过度重视经济增长,忽视环境保护和民众健康,对污染企业的治理不够,甚至于公开庇护。而且,各地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增长过快,油品质量较差,汽车尾气排放物质富含多种污染物,亦是PM2.5污染物的一大成因。

  可见,雾霾成因跟地方政府的关系很大,治理重担也在地方政府身上,地方政府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抛弃旧有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罚,提高油品质量,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绿色出行等。同时,要高度重视民众的身体健康,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群体发放雾霾补贴,给学校购置空气清洁器等,降低雾霾对市民健康的危害。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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