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用脚投票图书榜才有公信力

2016年12月23日 07:26   来源:广州日报   椿桦

  报载,每到年底,各行各业的年终盘点纷纷活跃起来,要说哪一类榜单最五花八门,年度图书榜单肯定入选。各种名目的图书榜让人看花了眼,也不得不让人追问:这么多榜单,到底该信谁?入选的图书,评委们真的都看过吗?

  说起来,图书榜乱象在很多年前就已出现,比如,2012年3月,央广新闻曾曝光图书畅销排行榜内幕,称不少出版商自掏腰包买自家的书,营造虚假发行量。2014年,《辽宁日报》则披露了一些图书榜的评定缺乏公信力问题,称“许多图书榜单的评定者可能根本没有读过上榜书籍。”

  每年有数百个图书榜,且每个榜上的书单又大相径庭,一些自说自话的榜单对读者来说,恐怕是误导意义大于指导意义。当然,不排除有的榜单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但更多的榜单主要还是出于广告营销目的。搞营销无可厚非,但你不能忽悠读者。

  卖书,给人感觉是件有文化的事情,但现在看来,也有着欺骗、误导等不良现象。图书榜乱象,与此前广受诟病的各种“品牌排行榜”没什么不同,甚至与“百度竞价排名”也有几分相似,目的就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将自己或合作方的商品置于最显眼位置,迷惑消费者。而那些真正优秀的商品由于没有参与排名,反而被埋没了。市场优胜劣汰的原则,受到了人为破坏。对此现象,文学评论家白烨曾批评说:“买榜、走关系等,这些现象映射出现在图书业中许多不好的潮流,不是经济效益,就是人际关系,非作品本身的因素非常多,直接影响着各种榜单的公正度和被信任度。”

  可见,某些图书榜排名与虚假宣传无异。对商品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均有禁止性规定。但是,图书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其“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指标,均难以认定;而图书排行榜,又很难界定为广告行为,因此,法律上的监管存在较大的难度。而这,或许也是图书榜乱象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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