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带男孩澡堂洗澡”所折射的多重隐忧

2016年12月14日 07:17   来源:红网   杨朝清

  山西太原市民白女士致电,反映了一件让人很尴尬的事情。前不久,她去一家公共澡堂洗澡,洗着洗着,迎面走进来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儿,光着身子跟着妈妈来洗澡。面对他人的质疑,那位妈妈丝毫没有领会,回答说:“孩子过了年就11了,个子高,学习也好,从小就是我给他洗,习惯了。”(12月12日《山西晚报》)

  公共厕所也好,公共澡堂也罢,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公共空间,具有鲜明的性别属性;然而,“异性禁入”的社会规范,在孩子们面前往往会失效。为了更好地照顾和陪伴孩子,一些家长习惯和孩子形影不离,即使是如厕、洗澡等具有私密性的事情也不例外。“妈妈带男孩澡堂洗澡”犹如一面镜子,观照出一些家长在性别社会化上的短板与不足。

  有心理学研究指出,人在3岁左右就有性别意识了。作为性别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引导孩子适应性别角色的进入、建构性别身份的认同、确立科学的性态度、促进性意识的发展是性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性别社会化的滞后,既可能让孩子产生性别认同障碍,也有可能影响他们的社会融入。

  在人口流动迅速的陌生人社会,学会和陌生人相处,遵循公共空间的规则,是现代人必可不少的社会化。“妈妈带男孩澡堂洗澡”便利了自己,却忽略了他人的心理感受、漠视了他人的利益诉求。这对母子的乐此不疲,是以他人的不自在、不舒服为代价的。缺乏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妈妈带男孩澡堂洗澡”让我们见证了文明素养的缺失。

  对于那些缺乏自理能力的儿童来说,洗澡由父母代劳、帮忙无可厚非;对于已经十来岁的小男孩来说,洗澡习惯由母亲“代劳”折射出家庭教育的错位。一件原本应该由孩子自力更生的事情,这些家长为何心甘情愿、心安理得地“越俎代庖”?过于关心孩子的物质生活和知识学习,却忽视孩子精神世界的发育和建设,已经成为家庭教育的“致命伤”。

  匮乏的优质教育资源,激烈的社会竞争,已经从根本上扭曲了人们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只要学习好,孩子们就能“一俊遮百丑”,在社会评价中占据优势地位,得到诸多的认同与赞赏;只要学习好,其他的所有事情家长都可以代劳。殊不知,学习好的青少年,也可能在性格塑造、心理健康和文明礼仪上存在缺陷。

  进入异性澡堂既侵犯了其他消费者的隐私权,也会对孩子们的性别社会化和精神家园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在消费者权利意识和儿童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将“3周岁以上儿童禁止进入异性澡堂”纳入刚性的社会规范;只有在失范行为和非失范行为之间建立清晰、有效的界限,让家长多一些边界意识和规则意识,让商家有据可依,公共空间的陌生人才会多一些和睦相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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