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院向老人子女发“奖孝金”——有心为善 虽善不赏

2016年12月07日 07:16   来源:北京晚报   侯江

  清人王永彬的《围炉夜话》中有句话极出名:百善孝为先。为什么孝的地位这么高、作用这么大呢?因为,没有孝,也就没有了基本的人伦。行孝道,最大的动力应该是子女对父母天生的依恋与牵挂,以及后天感受到的、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之心。简言之,孝是一种美好的感情,是一种责任感的体现,更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正能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孝顺这种行为,应该具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性质。如果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尽孝,那么,这种行为无疑会辱没了孝字的真意。

  据扬子晚报12月4日报道, 为激励子女经常到护理院探望父母长辈,苏州一家护理院别出心裁地推出了“奖孝金”管理制度。这项制度规定: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累计超过30次,给予200元“奖孝金”;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累计超过20次,给予100元“奖孝金”;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累计超过10次,给予50元“奖孝金”。这项规定出台后的两个月时间里,看望老人的次数暴涨。院方表示,子女看望老人带来的精神上的慰藉,是护理院工作人员所不能给予的。子女在老人身边,老人的心情是非常愉悦的,所以想到用这个方法来激励子女多来看望老人。有老人表示:“儿子来看我的次数比以前多了许多,看来‘奖孝金’起了作用。”一些护理院里的老人家属认为,“奖孝金”奖金并不高,最高只奖励200元,但它所带来的影响,却不能用数字计算。这个奖就像一面镜子,让一些人看到了差距和不足,唤起了子女的道德自觉,慢慢地,前来探视的子女多起来了,孝顺的子女多起来了,护理院里的老人也开心多了。

  不知那位表示“儿子来看我,是‘奖孝金’起了作用”的老人,说这话时,除了能常常见到儿子的欣喜之外,会不会还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酸楚。他会不会经常担心:若是没有这笔“奖孝金”呢?若是“奖孝金”制度停止实行了会怎么样?

  不可否认,院方推出这样的规定,用心是好的。但是,从事人性关怀的院方,恰恰忽略了一点:人的感情,一旦与“利”字挂钩,多半会立刻变质。也许200元钱的奖励不是个大数目,但是,不管是200元钱还是2000元钱,它的本质都是“利诱”。两个月里探望老人的人次暴增,院方能保证,这些人当中,肯定没有为利尽孝的吗?那些看上去温馨和睦的会面,会不会有一部分只挂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呢?

  同时,这项规定有可能还会伤害到平时就孝敬老人的儿女们。这些人尽孝,与利无关,也不用人提醒。但是极有可能,他们会被动地与一些谋利之徒混为一谈。此事恰有一比:某地曾经对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者予以现金奖励,有位自觉让座的年轻人气愤地说:看来我不能再让座了,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是为了几块钱而行善!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第一篇《考城隍》里说过: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意思是说,有的人故意去做好事,虽然是做了好事,但不应给他奖赏。200元钱的“奖孝金”,无疑是在提醒人们去“有心为善”。因为,不论多少钱,都不太可能唤醒早已丧失的道德自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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