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被偷谴责提醒者 不该苛待他人善意

2016年11月08日 07:48   来源:北京晚报   张丽

  这两天,眉山一名叫陈潇的女子因为不感谢提醒自己钱包被偷的路人,反而斥责对方“不是男人”而引发了媒体关注。据成都商报报道,10月15日下午,陈潇去眉山一商场逛街。在上二楼电梯时,旁边的一男一女告诉她,包包在进商场门口时被小偷打开了。陈潇一看,包里的几百元没了。追赶无果回家后,陈潇将此事发在了眉山一论坛上,“我很想对告诉我的人说声,你是不是男的,小偷都惹不起吗?在旁边看见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有这样做人的吗?现在眉山人的素质怎么了?正能量去哪了?” 随后,网友们的批评接踵而至:“这年头,好人难做啊,别个善意提醒你,还被你说得一无是处,下次鬼大爷(注:哪个)还提醒你。”不甘心的陈潇开始与网友论战:“事后放屁跟没说有什么不同?善意提醒应该是事发当时,不是过后,自己不敢见义勇为,就不要说这些废话!”此举引发网友集体炮轰,两天时间,就有四千多名网友参与。10月17日凌晨,当事另一方的“路人男子”王海跟帖解释,称自己当时离陈潇较远,小偷偷东西也就一分钟。他是追上去才提的醒。之所以未动手,是因为小偷有好几个人,自己抱着孩子、身边还有妻子担心打不过。事情原本可以到此为止,但陈潇又抱怨这名男性路人应该以“跑几步,假装喊我”等提醒自己,再次遭到网友炮轰。这场隔空论战引发诸多网友热议。11月1日,成都商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两名当事人,依然坚持自己观点的陈潇表示:不在意网友炮轰,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而男性路人王海则表示,对方被盗不报警抓小偷,而是选择抱怨提醒者,自己有点心寒,不过过去了就过去了,没有谢谢也无所谓,下次看到还会提醒的。

  这件事,如果将偷钱包这一元素剥离,其内在逻辑跟我们这些年见过很多很多次的“老人摔倒/撞倒—路人扶起—老人指责对方肇事—路人无奈自证清白”差不多。只不过,路人王海完全没有“作案者”的嫌疑,而在扶老人事件中,裹挟其中的,有幸运地正好找到监控和证人的路人,也有陷入罗生门最后折腾得精疲力尽的路人。眉山的陈姑娘和那些老人们一样,因为无法找到真正伤害自己的小偷或肇事者,愤懑的情绪又需要一个宣泄对象,于是就迁怒于那个帮自己的人。这里面的弱者心态,希望身边全是雷锋、这样自己就不用当雷锋的荒唐心理,网络报端都已经有不少分析了。

  不过,分析归分析,问题还得解决。好在从围观此事的网友对陈潇一边倒的批评可以看出,如今大部分群众都认同在见义勇为时要先保护好自己这个前提。同时,法律法规建设也该能让民众有底气去帮助别人,最大限度地表达善意。在这方面,11月1日,《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正式实施。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明确紧急救护行为受到法律保护,鼓励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虽然“条例”并没有把见义勇为等包括进去,但好的开始已经值得人们额手相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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