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与监督:一个到边,一个到底

2016年11月07日 08: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顾伯冲

  “那种精神,那种力量,那种欲望,那种热情……是人类历史本身的丰富而灿烂的精华”,是“东方魔力”“兴国之光”。

  这是1936年与1939年,美国记者斯诺冲破重重封锁两次访问陕北根据地,通过广泛接触和深入采访后发自肺腑的称赞。这位著名记者何以如此激动?是因为,他看到了与国统区完全不同的政府的廉洁与高效,看到了社会风气的朴实与纯洁——这里“没有贪官污吏,没有土豪劣绅,没有赌博,没有娼妓,没有小老婆,没有叫化子,没有结党营私之徒,没有萎靡不振之气,没有人吃磨擦饭,没有人发国难财”。

  这种“东方魔力”“兴国之光”,来源于中国共产党把握时代发展潮流,按照“人民共和国”建设的规律,创建了新型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体制,并且一个执行到边,一个落实到底。

  在民主协商方面,共产党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规定各党各派、社会各阶层都有同等的说话机会,给人民以言论、集会、出版、结社等自由。抗战胜利前夕,重庆国民参政会的褚辅成、黄炎培、傅斯年、左舜生、章伯钧等参政员访问延安时,看到街上有许多意见箱,每个延安人都可以投书,上书建议也可直指毛泽东。这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还有党外11名参议员提出的“精兵简政”的意见,让一位普通农民的一句牢骚话使得政府作出削减公粮4万石的决定,成为延安时期民主实践的佳话。这不仅是共产党人对名流与草根的谦虚,更是对规律、对真理的认同。

  在民主监督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大力推进党内监督制度、参议会监督制度、行政监察制度、司法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社会监督制度建设,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有效的监督体系。边区政府能自觉接受参议会监督,并对参议员的批评、控告十分重视且及时反馈。1942年4月12日,参议员高向秀就“甘泉县政府对于雷振海家婚姻案判决不公平案”向边区政府提出质询。想不到第二天,政府便派专人调查,5月6日就将处理结果通知高向秀参议员。

  一个能够影响历史的政党,首先会以自己的品格影响当代社会。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始终不忘初心,说到做到,以铁的纪律和刚性要求约束自己,并用先进的思想和主张贯彻到施政理念和行动中。《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中规定,“各下级政府或政务人员,如接得人民向上级政府控告的诉状,特别是控告政务人员的诉状,须随时负责转呈上级政府,不得有任何阻难,亦不得置之不理。”

  在延安革命纪念馆,讲解人员向我们讲起这样一个故事。1942年清涧县折家坪四乡一名叫马振刚的群众控告乡长白鹏飞办事不公并有贪污行为。边区政府经调查后得出结论:白鹏飞虽无贪污事情,然而在代购粮款数目上未加以说明,引起群众误会;驮盐留下的白洋布出售过早,以后价格高涨,以致群众受到损失,又因他与群众关系极为恶劣,特令清涧县政府予之以撤职处分。

  听罢这则故事,我沉默许久,由衷地佩服当时边区政府“接受监督、闻过则喜”的精神,也惊叹他们那种“蚁穴溃堤”的政治敏锐性。乱作为与不作为一样,对于一个政权来说,犹如人之流血不止的伤口,要是不及时止住汩汩流血,这个人就面临着生命危险。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在一个没有民主传统、缺少现代文明资源的落后国家的落后地区,不断创新协商形式,丰富监督内涵,进行大规模、全局性的民主实践,充分展示了民主政治的魅力和活力,使边区到处充满了无限活力和蓬勃朝气。

  历史从来就是粗针大线的大制作,它天然地具备一种大时空、大跨度、大手笔的品格。站在西北黄土高坡,我顿然而生这样的感受。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创造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权力从此不再是野蛮的化身,不再是暴秦一般的霸权铁律,而是民意的表达。这是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来源之一。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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