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信门之后,韩国政治风波向何处去?

2016年11月02日 07:38   来源:中国网   高鹏

  自10月24日韩国总统朴槿惠的密友崔顺实被怀疑干政被韩国JTBC电视台曝光以来,就持续引发了韩国国内的强烈抗议,在野党和民间社会要求弹劾总统的呼声此起彼伏,从而引发了一场政治风波。

  但仔细思量,即使干政丑闻破坏国家宪政、扰乱国家纲纪,这场政治风波总归也得遵循既有起时,又终有落时的规律。其平息的路径无非要遵循如下步骤:第一步,由15名检察官组成并于10月27日成立的“特别调查组”展开独立公正的调查,以核实崔顺实是否真正介入青瓦台和政府的人事任免,并插手包括制定对朝政策在内的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制定。如果经过特别调查组的调查核实,证实崔顺实干政仅为“疑惑”而非为真,接下来的第二步,则朴槿惠可能遭受检方的指控,仅剩下其闺蜜崔顺实迫使几家韩国大企业捐款,并最终使这些捐款流入自己的腰包;崔顺实的女儿利用总统庇荫,违规进入梨花女子大学就读等与韩国政治无关紧要的腐败案。如果经过特别调查组的调查核实,证实崔顺实干政为真,则接下来的第二步,朴槿惠将会面临弹劾,并最终被褫夺权力。

  就第一种情况来看,并不会导致朴槿惠下台,但“亲信问题”的出现却会使朴槿惠在余下的一年半任期内,在国民中的威信尽丧,如果不出意外,目前由韩国相关机构统计的朴槿惠在国民中支持率跌破20%的状况,可能会持续至其总统任期结束;而且,由于“亲信问题”的存在,也将会导致朴槿惠执政末期青瓦台在国会中通过各种所提议案难上加难。

  就第二种情况来看,可能会使在野党利用宪法相关规定,进行弹劾朴槿惠的努力。但弹劾总统,并非只要在野党和民间社会疾呼就可进行。相反,启动总统弹劾、褫夺总统权力,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大韩民国宪法》第三章《国会》中第65条的规定,总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违反宪法或法律时,国会可决议弹劾追诉。但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本届国会议员提议、半数以上的本届国会议员同意才可对总统进行弹劾追诉。而正式对总统弹劾进行投票,则须于动议提出24小时之后至72小时之前,以不记名方式进行。若投票时间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动议无效。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员投票通过,弹劾议案就通过。一旦弹劾议案通过,则总统权力将被暂时冻结,并由总理代行总统职务。之后弹劾议案交由宪法法庭审理,若宪法法庭通过,则总统必须下台。也就是说,如果由本次事件引发的政治风波,要想朴槿惠下台,则需要经过弹劾动议、弹劾追诉、弹劾议案通过、宪法法庭最终裁决四道关口,但现实中恐至第三关就戛然而止。这主要是基于:本届韩国国会议员计有300人,其中与朴槿惠同属执政的新世界党的国会议员129人,而在野党议员171人,即使在野党议员远超弹劾动议所需的100人,也可达到弹劾追诉所需的150人,但却很难做到弹劾议案通过所需的200人票数。因此,在野党和民间社会意图以在国会通过弹劾议案迫使朴槿惠下台的可能微乎其微。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情况的出现,都将导致目前执政的新世界党在国民中的支持率遭受重创。而在距离下届韩国总统选举只有一年的情况下,即使采取如建议朴槿惠成立“举国中立内阁”、改变党的名称并切割与朴槿惠的关系、抑或是推出修宪案等转移在野党和国民视线等举措,都不足以使新世界党化解目前所面临的国民信任危机。(作者所在单位:湘潭大学)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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