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责在处理公共事务,排解利益纠纷,厘清权责关系,其本身的合法性正是建立在信用之上、且这种信用应该是通过日常行政工作而不断叠加累积的
访民曹再发这一次进去,怕是出不来了。9月13日下午,湖南省汝城县农民曹再发驾驶一辆SUV轿车,涉嫌多次冲撞他人,造成3死5伤的惨剧(9月18日《新京报》)。
此前,曹再发因多次非法上访,被拘留多次,其中有一次还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只不过,政府的劝阻、法律的惩处,乃至巨大拆迁利益的获得,均没能让这个众人眼中性格偏激的村民止步,这一次,他选择了开车撞向街头的无辜者。
事情到了这一步,接下来的结局,想必已经很清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访民曹再发也不例外。值得追问的是,一个曾经被侮辱、被损害的人,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在其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双方的博弈之势又是如何转换的?如果能推倒复盘,有可能避免这种悲惨的结局吗?
曹再发的个性当然是导致悲剧的一个因素,但撇开个体的性格及其行事风格,至少可以明了,如果没有一开始明显低于标准的拆迁补偿,曹再发不会去充当当地那个鼎鼎大名的上访户,他或许也会与村里其他28户乡亲一样,交出宅基地,另行安置;如果没有后来地方政府迫于信访考核压力之下的一步步妥协,乃至给出了高于他人数倍的180万元补偿款,曹再发也可能不会变本加厉,甚至像无赖一样表白:“我说的话你们也信?”
从一开始地方政府在动迁时无视赔偿标准、漠视拆迁户权利,到后来村民挟上访之力而折腾官员、予取予求,这中间,被扭曲的不仅仅是曹再发个体的生命轨迹,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施政逻辑,即凡事不是依法依规而行,也不是基于民众利益的人情化度量,而是先倨后恭、畸轻畸重、进退失据。实际上,这也暴露出基层治理某种程度上的失序。
不难发现,类似的博弈游戏,在一些地方拆迁引发的悲剧中均有呈现。操弄与算计、对抗与妥协往往是相似的,不同的只是解决方式而已。
政府可以找出很多理由解释最初为何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补偿村民,也可以找出很多理由证明后来的妥协是必要的,但唯一解释不通的是,一旦事情从一开始就偏离法治的轨道,或者说政府一开始就存在欺瞒、用强的心思,则之后无论如何让步,无论拿出多少钱去填窟窿,也很难再取信于民。
民无信不立,对于政府而言尤其如此。政府责在处理公共事务,排解利益纠纷,厘清权责关系,其本身的合法性正是建立在信用之上、且这种信用应该是通过日常行政工作而不断叠加累积的。最初少给曹再发补偿,看似只是对曹家一户的不公,实则是对规则的破坏;而其后多给曹再发补偿,看似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则是以错误补救错误,终至不可挽回。
这样的“打补丁”式治理,因其偏离了正确的方向与正当的路径,只能闯更大的祸,捅更大的娄子,当然不可能走向善治,也不可能真正找回公平和正义。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必须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要树立规则意识,大道荡荡,直道而行。决不能心存侥幸,甚至滥用权力,侵害民众利益,而一旦遇阻,又百般弥缝,试图以法外行为补救以往的过失。毕竟,像曹再发事件这样的惨剧,不应该成为社会之殇。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