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

2016年08月19日 10:11   来源:路中林   

  近期,三亚交警对电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采取新办法——便衣蹲点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前往当事人家中或工作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如何根除,极为考验执法部门的智慧。三亚此举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改变简单处罚的做法,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新办法既是执法方式的创新,又不增加居民负担,然而这样一项初衷极好的办法,在舆论场上却未激起太多积极回应。更多的人对“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持批评态度,为数不多的支持声音也仅限于批驳过分偏颇的意见。新办法为何吃力不讨好?

  三亚交警未对新办法的性质——属于处罚还是义务宣传教育——做出清晰界定是其一大败笔。《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交警在行人违规情况下对其处以罚款甚至扣押车辆的权力,但也仅限于此。事前未加说明,便衣便尾随行人至其家中或工作单位开展教育,在后者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原本富有人文关怀意味的安全教育也极易被解读为是变相处罚。一些媒体关于“‘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能增加违规者羞耻感”的说明,无疑加深了这一误解。实际上,交警开展的仅仅是服务性的普及宣传,这本是国家法律赋予他们的一项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新办法的概念边界太过模糊,甚至一线执法人员也常常做出明显越界的行为。如“便衣蹲点”便不大合适。诚然,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只在交警站岗时遵守交通规则,让便衣来监控记录,显然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打算,可既然最终是为了教育,便应该公开透明地执行程序,防止最后违规者仅仅是“被吓到了”而非真地“学到了”。

  执法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媒体舆论、及时澄清误解。政策本是“中性”的,如果政府部门在宣传过程中处理不当,常常会给人留下“恶法”的印象。对新办法,不少新闻极力突显诸如“连坐”“株连”等字眼让人深感不安,面对逐渐弥散开来的误解,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也相当不到位,像“将加大整治力度,做到闯红灯追到家、追到单位,进行曝光教育处罚”这样用词浮夸、概念混乱的表述,不啻于火上浇油。部分报道披露的细节同样未充分考虑宣传效果,如反复强调交警为违规者播完宣传片后,违规者连称“怕了”这一细节。有太多的原因可能促使当事人作出“怕了”的反应,或者是纪录片中的一个片段,或者只是交谈中偶一提及这一词汇,可读者显然会将其同交警执法联系起来,从而得出交警做出严厉惩罚的结论。断章取义的报道以及相关部门对报道的消极回应,让误解越来越深。不少网友质疑“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的做法是“形象工程”,相关部门宣传不到位同样要负一部分责任。任何政策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长期执行,许多报道简单将其同三亚市正如火如荼进行的“双修”“双城”建设联系起来,这就给人一种印象:严苛的交通新规只是短期突击的产物。如果缺乏长期的时效性,那么大费周章的新办法对普通群众显然只是负担。要消除这些疑惑,既需执法部门尽快拿出一套长期整治方案,更需相关部门多加利用媒体,以正视听。

  好的政策和办法,既要看其执行力,也要看其宣传效果,我们需要吸取此次教训,避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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