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考生志愿被篡改 处理应遵循法律精神

2016年08月04日 07:42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青岛胶州一中高考生常升今年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但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免费师范生没有招满的情况下,常升竟然没有收到录取,后来才得知,他的志愿被室友兼挚友篡改,原因是两人报考了同一所大学,而常升的分数略高。目前,室友郭某的父亲已经承认此事系儿子所为,但他却要求常升一家写“谅解书”,无论事情如何发展,常升一家都不能追究郭某的责任。(8月3日大众网)

  对于此事的定性,可以解读为不同的性质。比如,往轻里说,这可能是同学之间的恶作剧,小地方是熟人社会,而两位同学之间又存在学缘关系;再者,郭某的父亲要求常升写“谅解书”的做法,也是试图在人情层面解决这一问题,即不想诉诸法律。

  但是,可以明确的是,这就是一起严重的侵权事件。这起侵权事件,如果不被曝光,不仅影响到了常升现在的升学机遇、就读免费师范生的权益,甚至可能会改变常升已经设计好的人生轨迹。因此,往严重里说,这和其他一些地方出现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没有本质的区别。同室室友之间,因为在录取率上的微妙关系而使用阴招,也很像是那些大学室友之间进行迫害的悲剧新闻。

  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里,侵犯别人的权益,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法律的最基本职能,就是要确保公平,以及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同时,高中毕业生,也基本都已经成年,法律没有责任和义务再去保护这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他们必须要为他所做的一切承担所有的后果。无论常升有没有写“谅解书”,郭某在法律层面的责任,无可推卸。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看到了一个顺理成章的结果——据胶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胶州警方接应届考生常某高考志愿被人篡改的报警后,立即受理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郭某涉嫌违法犯罪,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唯一可以庆幸的或许是,这件事并非完全无法挽回。一是,大学没有开学,常升以及郭某都没有进入大学校园,也就是两人人生的时间成本,都不算太大;二是,山东省招生考试院也已经声明,将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和有关政策来妥善处理此事,很有可能常升会成为陕西师大的免费师范生,而郭某的资格将会被取消。至于郭某能不能读大学,抑或是能不能接受法律惩处,恐怕既要看事实,又要看常升一家是不是要起诉,以及其损失是不是能够挽回。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最重要内容,破坏教育公平,罪无可赦。这一点,所有的学生,都应该明白。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说,广大学生在中小学只是面临残酷的学业竞争,那么,从高考报志愿开始,他们面临的就是更为残酷的社会规则包括法律规则,一旦违反,就可能付出想象不到的代价。

  这起事件也说明,加强德育和法治教育在当下教育体制中的重要性,更要让所有的学生都应该学会,如何去遵守游戏规则,比如,要有起码的契约精神、诚信精神,否则,即便成为了大学生,在精神上也仍然是乞丐,最终也只能成为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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