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违纪 没有“小事一桩”

2015年12月03日 07:18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段 鹏 

  12月1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对近期查处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3所部属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这些案件分别是: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和该校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12月2日 《长沙晚报》)  

  前不久,教育部刚刚对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等8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彼时,教育界反腐就曾引起舆论的热议。而今,教育部再度通报知名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并且还涉及多所高校,确实出乎人们意料。而这也足以说明高校此类问题可能并非个例。

  稍加搜索,我们就可以发现,之前已经曝光的高校腐败案,多发于基建、招生等领域,而最近被通报的案例,大多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范畴。就这则新闻来看,其中有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有违规操办子女婚宴,还有设立“小金库”,更有违规兼职取酬。显然,这些问题,放在过去,可能都会被很多人忽视。也正因此,一些高校领导们依然沉浸在过往“小事一桩”的思维惯性里,甚至视之为理应享受的普通福利。当然,放在从严治党的框架下,从本质上看,它们其实与顶风违纪无异。

  毫无疑问,现如今,相关部门对高校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这意味着反腐实践进入一个全新的层次。在高校,涉嫌贪腐违法的“大案”固然要查,但涉嫌作风违纪的“小案”也绝不能放过。要知道,很多“大案”正是从“小案”一步步演变而来的。从过去的案例中,我们便可以看到,“只要不大贪就没事”的心理正是一些校领导一步步滑向犯罪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看,高校违纪没有所谓的“小事一桩”。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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