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义融利:中巴友谊与合作向世界诠释“正确义利观”

2015年04月23日 10:46   来源:光明网   曾繁华

  “义利观”关乎外交方面的“取舍”与“侧重”,是一国外交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从建国后“重义轻利”,改革开放后的“重义讲利”,到习近平主席近几年在多个对外场合的相关表述——比如去年7月访韩时,中国国家主席“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的阐述,再如今年博鳌亚洲论坛上“秉持正确义利观,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倡议。

  习近平主席本月21日在巴基斯坦议会演讲中,又提出了“弘义融利”之说。

 

  21日,习近平获授“巴基斯坦勋章”。“巴基斯坦勋章”是巴基斯坦授予外国领导人的最高勋章。图片来自新华社

  “正确的义利观”当然包括而不限于“弘义融利”。值得关注的是,这是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公开对中国外交“义利观”做出形象具体、高度凝练的概括。要知道,中国此前的相关表述一直以“正确的义利观”为主——有时则如上述所举例子一样,会做一番阐释。但考虑到中国的话语特征,前者内涵丰富但颇显“朦胧”;后者形象易懂但未系统成说。

  “弘义融利”的提出,是对中国外交“义利观”形象的阐述与高度的概括,更是中国外交战略、思想应时而变的缩影。

  弘,“光大”之意,由此引申出“维护、追求”之想,其“主动”意味形象可感。事实上,这也正是对中国在世界舞台日益主动承担更多责任的形象概括。“弘义”之语,除“光大正义”的本意外,亦可理解为中国“凡事必先名正、义正而后动”的自我宣示,以及对“倡导、维护”正义之责任的担当。

  融——显而易见,就是互联互通,相融为命运共同体。而“融利”之说,重在各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共赢,表明中国“和而不同”的开明、开放立场——各国利益相关,能够展开共赢合作便是大好事。而世界文明,缤纷多彩,思想各异,本不必强加于人,妄求同一。

  “弘义融利”之表述,有“卫道重义”之坦荡,无“讳言利益”之矫情;释“合作共赢”之善意,拒“同化演变”之妄求。自信而适度,担责而不越位,很明显,是中国新一代领导集体执政风格向外交领域的延续。

  中国最高领导人选择访问巴基斯坦期间提出“弘义融利”的义利观,当然与中巴深情厚谊有关。两国从决策层到民众,从情感到理智,都具备肝胆相照、深入合作的基础,也更容易真心倾听并深度理解彼此的“心里话”,从而互相响应,相向而行。同时,中国“弘义融利”的善意必定也是面向全世界的。当然,客观地说,当下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愿意接受中国义利兼顾的善意,有些国家非理性的敌意甚至还颇深——某岛国政客近日在中国女记者面前丢国家的脸,以其极低的笑点和素质为笔者提供新而不鲜的例证,也算是蛮拼的——正因如此,尽管中巴友谊合作本不是做给别人看的,但客观上,具备了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示范意义。通过中巴的共赢合作,世界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中国“弘义融利”的诚挚心意与实践努力——当然,心术不正,无赖健忘者除外。 (曾繁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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