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扒衣殴“小三”,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2014年10月14日 07:03   来源:红网   李亮

  近日,在濮阳县老城发生这样一幕:疑为原配的女子率众群殴小三,当街扒光致其三点全露。而这一过程被网友上传到了微博、论坛上,引发众多网友围观和热议。(10月13日《郑州晚报》)

  原配当街扒衣殴“小三”,虽然劲爆,却并不新鲜。今年7月初,一条名为“石狮一小三被原配当街暴打?”的帖子,在泉州多家本土论坛热转。网络热炒、公众围观,让这种“江湖”方式成为不少原配复仇的“绝杀技”,纷纷学习和效仿,甚至火到任何街面上的女性争斗撕扯,都脱不了原配加“小三”的嫌疑。而对于此类事件,不光原配,不少人都觉得给力和解气,认为原配凄惨,小三活该。

  殊不知,一个巴掌拍不响。对于“婚外情”纠葛,板子不能单打到“小三”身上。可问题是,许多“小三”当街遭受拖行、殴打身甚至扒衣,而“男主角”却似乎“逍遥法外”。这不光是原配的护短和偏袒,还有将丈夫出轨归结为“小三入侵”的认识问题,并没有厘清“婚外情”的根源。更为关键的是,这种过激行为看中的是“小三”身单力薄,大可仗着人多当街任意羞辱。一句话,还是利用了作为女人的弱势地位。其实,这些“原配”们想一想,自己又何尝不是女人。固然自己的家庭和感情遭受侵害,固然自己处于道德高地,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从另一个层面对“小三”加以戕害。而恰恰这些行径,显露出自己在保护家庭、挽救感情方面的绝望和悲凉。

  “于婚外情”总有各种原因,众多纠葛,让清官难断。可围绕“婚外情”的暴力事件发生在街面,就不是家务事那么简单,也不止于道德层面。按照《刑法》规定,这种在公众场合侵害女性人身权益的行为,已然触犯了猥亵、侮辱妇女罪,应该遭到法律的制裁。即使情节轻微,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受侵害的女性也可以“侮辱罪”提起自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这样,原配就从“道德高地”滑入“法律洼地”,一旦自己受到刑事处罚,会不会更让“小三”有机可乘呢?

  所以,以当街扒衣殴打的“硬暴力”迎击“小三入侵”的“软暴力”,换不来感情的逆袭,换不来舆论怜悯,除了让自己违法、让家庭更糟之外,什么都没有。要主张权益、保护家庭,还应采取合法合理、现实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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