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万元睡衣的领导”真该好好查查

2014年09月28日 15:18   来源:荆楚网   余志勇

  罗田县交通局报销2张睡衣发票,价值9820元;黄冈市烟草局召开5次会议,共开支横幅、水果、烟水等费用30多万元,相当于一次会议用6万元……23日晚,黄冈市第六期“百姓问政”剑指“四风”问题。暗访短片曝光的“蛀虫”啃食三公经费丑态,让现场问政的老干部怒批“良心去哪了”。(荆楚网9月26日)

  看到此则新闻,笔者不免想到这样一句俗话:“崽卖爷田心不疼”。 一个交通局居然用公款报销2张价值的9820元睡衣发票。相信民众和吾一样,苦笑之余百般疑问,9820元的睡衣是给谁买的?是办公穿还是下基层穿?这是“工作服”的范畴吗?为何反四风甚严的当下,尤其是对公款消费规定越来越细,越来越严今天,能有这样的恶化之势?国家相关的禁令为什么会如此不堪一击?难道真是一个 “公” 字作祟,是“一亩三分地”监管之殇?这样的事件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真该好好查查。

  其实,时下,借检查、考核之名,接受被检查、考核单位的公款宴请;借开会之名,暗箱操作铺张浪费;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已然成为某些官员的一种“生活习惯”,成为公款吃喝“助动器”。就拿本案来说吧,2张睡衣发票,价值9820元,那简直让我们已故领导人毛泽东一件睡衣补73次、穿20年顿然失色。或许有人要说,时代进步了,用不着这样。但民众心中一点都不会含糊,这接近万元的睡衣你们受之有愧,你们穿在身上心里会“热的慌”。因为它姓“公”。就像[清]张伯行《正谊堂文集》中所载:“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傥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你们是在用公款损害为官所要的“清廉知耻”之德,践踏公信力。

  一个个“蛀虫”被抖搂出来,正好应验了[唐]吴兢《贞观政要?贪鄙》唐太宗语:“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毋庸置疑,在十八大后因为公款问题而“落马”官员的确不在少数。究其原因,与单位经费不公开、不被监督不无关系。很多部门、单位把公用经费当作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什么吃喝报、官员送礼的钱报、买衣服报、买家具报等。就像早前报道:汕尾市一女副市长连女人用的卫生纸都报;原安阳市金利实业发展公司经理,嫖娼被抓,被公安部门罚款1万却拿到单位报销等。都是在领导干部大笔一挥之下,让公款中饱私囊,为自己的私利买单。

  其实公款报销“城门失守”的另一方面原因还在处罚的无力。因为多数时候此般行径最多只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不被当作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揆诸以往,就算有再多的文件、禁令也如废纸,就好比好看不中用的花瓶摆设,如何能产生约束作用和震慑效果?

  如果说要杜绝像“2张睡衣发票,价值9820元”事件再次发生,还须从制度入手,斩断私用、滥用公款的“黑手”。更要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遏制公共资源浪费、公共资源腐败,通过更透明、更详细的预算决算制度,实现“三公”消费公开化、精细化,管住乱花钱的手;要通过健全权力的分解、制衡机制,避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规范职务消费,使公款流向更加合理,管住乱签字的手;要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大对违纪官员的查处力度,铲除“节日腐败”滋生的社会土壤。因为公款一旦无法私用、滥用,公款乱用就失了“源”和“根”。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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