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关键要让公民权利归位

2014年08月01日 14:03   来源:东方网   叶祝颐

  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就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7月30日新华网)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淡化了城乡户籍观念,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如是举措体现了人性化户籍改革思路。但是,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控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意味着户籍改革仅限于中小城市,大城市户籍藩篱并没有拆除,特大城市落户政策还可能进一步收紧,未免让人遗憾。

  虽说全面放开户籍制度难度较大,户籍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但是在户籍制度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民众对此充满期待。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的户籍门槛依然高不可攀,户籍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只是在同一地域范围内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不同地域户口附加值差异较大。特别是特大城市与小城市的户口附加值差别明显。通俗地讲,统一登记居民户口,只是一张小范围通用的地方粮票。我认为,户籍改革关键要剥离户籍的附加福利,赋予不同户籍性质,不同地域人员平等权利。

  因为户口不同,公民权利并不平等。这不仅涉及城乡二元化体制,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之间,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户口的附加功能差异明显。国务院参事马力曾表示,户籍制度背后附加了大量福利制度。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差别33万。在特大城市,这种差别甚至上百万。不同地区户口附加值差异到底有多大?我们不妨撷取几种公共服务来探讨这个问题。

  其一,尽管各地都出台了住房保障政策。但是,不少外来人员被排除在住房保障政策之外。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是否享有保障房待遇,其经济附加值差异动辄上百万元,几乎是劳动者一辈子的收入,因户籍制度派生出来的住房福利差异存在巨大差别。

  其二,尽管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制度已经建立。但是公民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尚不能全额跨省转移,社保流动依然比较困难。由于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居民看病跨地区报销并不容易。居民外地求学、就业、定居还存在一些制度瓶颈。社保、医保“一卡通”并未实现“全国通”。

  其三,教育附加值很夸张。由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外来人口不仅不能享受当地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也不能异地报名高考。虽说教育部出台了异地高考政策,但是考生录取率高的地区,根本不愿放开异地高考。在北京,外来工随迁子女即便具备了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在京连续缴纳社保三个“已满6年”与“连续在京就读高中3年”等苛刻条件,也只能报考高职院校。如此异地高考方案形同鸡肋。

  其四,一些城市推出的住房、车辆限购政策,把外来人口排除在外。如果外来人口没有当地户籍或者社保缴费没有达到足够的年限,即便手捧钞票也无法在自己生活的城市买房买车。

  大、小城市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分配两重天,住房保障没有份,社保医保不自由,教育不平等,买房买车被限制。公民安居乐业的基本要素都不具备,收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部分大城市关门享受好福利,谈何公共服务均等化?

  取消城乡二元制户籍结构,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不难;难的是,改变户籍的福利功能,对不同地域的人平等赋权。如果把每个公民都纳入统一的权利保障视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民在中小城市也能公平分享发展机会与社会资源,实现安居乐业,他们也不会如此神往大城市。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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