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探讨如何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应该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4月28日《新京报》)
既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又可承受,还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果真如此,公立医院医疗价格调整的思路无疑值得期待。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能否达到这样的目的,还值得细细研究和探讨。
首先,经济的问题,终归要经济解决——既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又要不增加患者负担,那钱总要有一个出处。事实上,由于财政投入的不足,我国的公立医疗机构是处于“公立民营”的状态——改善病房条件、更新医疗设备、提高员工待遇,样样都要真金白银,财政支持不足,公立医院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在当前情形下,要提高医护人员的收入,恐怕只有增加医疗机构的效益。增加效益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增加服务人次,二是提高单人次服务的价格。对于某些社区医疗机构来说,增加服务人次尚可为之;对于那些已经人满为患的三甲医院来说,却是无能为力。如此,增加“单产”必将成为医院和医生的不二之选,“不增加患者负担”也会难上加难。
其次,能否理顺医疗服务的价值取向,恐怕是公立医疗价格调整肩负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在医疗服务价格中,技术性劳动的价值严重偏低。据报道,2010年北京市三甲医院一、二、三级护理每天收费依次为9元、7元和5元。以北京的物价标准衡量,普通美发店洗头15元起,打扫卫生的钟点工每小时20元,而在医院的病房内承担高强度医疗护理工作的护士,其劳动所值最高不过区区9元每天!同样的情况,体现在医疗过程的方方面面:一台大型骨科手术,几位主刀医生、麻醉师、护士的人工费用,加在一起还赶不上铆到骨头上的一颗钛钉的价格;一位资深医生基于几十年从医经验的主观判断,还不如一个血常规检查的价值高……因为人的技术不值钱,药品、耗材和检查不得不扛起利润来源的重担,患者的负担也就在不知不觉中成倍增长。
因此,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理顺价值取向,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理顺政府的价值取向,解决医疗投入的来源问题,只有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降低其“创收”的压力和冲动,才可能达到“不增加患者负担”的目的。二是理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价值取向,合理体现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让医护人员通过自己的医疗技术获取相应的经济价值,促进医护人员对医术精益求精,从而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的主观动因。如何让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凭自己的医疗技术获得比较满意的社会经济地位,同时让每一位民众在医疗服务中支付得起对应的价格,确实非常考验决策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