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正式起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不可能和平解决

2014年04月29日 09:37   来源:东方网   池墨

  4月28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将正式提告于正侵权同时,对于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委托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琼瑶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对此,湖南卫视工作人员向某媒体做出回应称:“尊重双方当事人,也尊重法律的裁判。”并表示:“衷心希望双方的分歧在法律框架内和平、公正地解决。”而当事人于正也透过媒体表示:“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一切事情将交付律师处理。”(4月29日新浪网)

  对于湖南卫视工作人员的态度,笔者深表遗憾和惊诧,抄袭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可耻非常恶劣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从性质来说,这与小偷偷盗别人的钱物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通常所说的小偷偷盗的是物质的东西,而抄袭偷盗的则是别人的文字、构思和创意。

  《宫锁连城》在湖南卫视播出后,因为故事情节与台湾著名作家琼瑶的《梅花烙》存在大量相似之处,因此引起了琼瑶的注意,于正也遭到了琼瑶的抄袭谴责。然而,面对琼瑶的谴责,于正哈哈不笑,大意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总之一句话,于正并不承认抄袭,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在这种情况下,琼瑶无计可施,致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寻求帮助与支持,提示琼瑶也拿起了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维权。应该说,琼瑶这样做是明智的,对于一个连脸面都不要的人,你别指望他能遵守社会公德,也别指望他能遵守法律。诉诸法律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于正是否抄袭,《宫锁连城》是否抄袭了《梅花烙》,需要靠证据说话,虽然琼瑶列举了于正抄袭的种种证据,但是,由于文学电影电视等作品容易出现“构思撞车”现象,因此,《宫锁连城》与《梅花烙》部分情节相似,到底是“巧合撞车”还是“纯属抄袭”,还需专家进行评判,更需法律作出判决。因此,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我们且不认为于正是抄袭。而琼瑶在作出沟通的情况下,于正却拒不承认抄袭,这意味着二人之间陷入了僵局。琼瑶诉诸法律寻求法律的帮助,这意味着于正和琼瑶之间的纠纷,已经不可能“和平解决”,都上法庭了,双方怎么可能心平气和,怎么可能团结友善呢?因此,湖南卫视工作人员“和平解决”一说纯属“和稀泥”,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宫锁连城》播出后,被指抄袭,那么,播出单位也应该作出慎重考虑,是暂停播出,等争议解决后再采取措施,还是听而不闻我行我素?湖南卫视选择了后者。如果于正抄袭属实,法律作出了最终判决,那么,作为播出机构的湖南卫视也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因此,湖南卫视与于正其实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琼瑶也别指望湖南卫视能够主动道歉,于正是否抄袭,《宫锁连城》的命运最终如何,还需等法律判决!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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