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死人开药”的医院管理“病得不轻”

2014年04月04日 10:01   来源:荆楚网   赵志轩

  3月28日早晨,一网名为“霸气难忍”的网友通过天涯论坛哈尔滨社区发帖称,今年2月11日至24日,其妹妹在黑龙江某医院治疗了13天“感冒”后不治身亡,医疗花费近22万元。医院在2月24日中午宣告其妹妹死亡后,仍为死者继续开出了2。2万元医疗费。经法制网记者3月29日核实,情况属实,医院方面承认多开了药并愿意退款。((4月3日《法制日报》)

  “给死人开药”,我们原以为这样荒唐的事,只可能是某本故事书或小说上的一个笑话或黑色幽默。然而,这样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实,就确确实实发生在哈尔滨市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这家医院大肆敛财、唯利是图到连死人都不放过的恶劣行径,一方面充分折射出这家医院的医务人员毫无医德可言,昧着良心大发死人财,另一方面也充分暴露出这家医院的管理“病入膏肓”、“病得不轻”,才会出现如此让人匪夷所思,之混乱局面。

  试问,如果这家医院不是昧着良心连死人也不放过而大发死人财?缘何会无缘无故出现病人都宣布死亡一两天了,而医药收费单上却还显示持续收费,并收费不菲多达2。2万元?试问,如果这家医院管理不是“病得不轻”,何故会出现,患者一天的检查项目竟然按25小时的收费数量计算?这家医院医疗人员的数学课,难道都是体育老师教的不成?难道一天24小时,连三岁小孩都懂的常识都不懂?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家医院的管理如此之混乱而漏洞百出,当给死者家属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提出异议时,这家医院不但不积极回应,主动承担责任,而且还一再撇清自身责任,拒绝接受任何媒体采访,给死者家属一个公正的说法。试问,如此过度医疗、大发死人财的医院还有“医者仁心”吗?试问,如此毫无责任但当的医院还能兼起“救死扶伤”的重任吗?试问,如此“见利忘义”的医院哪个患者还敢“越雷池半步”,进而放心就医?

  据了解,早在2005年11月,媒体曾曝光这家医院对一名住院仅67天的患者收“50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此事成为2005年影响最大的医疗纠纷案。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最终吊销该医院三甲资格一年,包括院长在内的多名工作人员被撤职。

  如此看来,这家医院早有前科,其管理的混乱程度的确是“旧病未愈”,现如今却又“新病突发”,因此,对这家医院是该到了“对症下药”、“刮骨疗毒”、“脱胎换骨”好好“治治病的”的时候了,不然的话,下一个受伤害的患者及家属,谁又敢保证不是我们当中的你、我、他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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