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在群众和服务对象面前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 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 2月25日,四川彭山县下发《彭山县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全县公开“十个不准”,鼓励群众以拍照、短信等方式举报,凡有违者,将被教育纠正甚至纪律处理等。(3月3日《成都商报》)
所谓品行,是先有品才有行,透过行为表现,也可以窥出一个人的品行高低。一个人给人的印象好不好,言谈举止的细节就会自然表现出来。比如其开口“脏话连篇”,或者“不修边幅”,虽然可以视之为不拘小节,但也反映出个人不太守规矩。不拘小节在生活或者学习上或许无伤大雅,但若是权力的使用,则可能犯下错误,甚至成为违法违纪的诱因。
生活中,我们常常说一个人具有流氓气、痞子气、官油气和市侩气,通过其一言一行就可以看出。而公共场所固有的礼仪与要求,若是被逾越就会破坏规制、影响环境。比如在正式的场合,一个人若是歪带帽子斜穿衣,就会被视为不正经的人。而一个官员,如果在服务对象背手说话,用手指着讲话,或者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仅缺乏起码的礼仪常识和平等意识,还暴露出了无视一切,“老子天下第一”的权力心态,从根本上讲,这是官本位之下的权力傲慢与偏见的表现,是一种令人诟病的“官气”现象。
“官气”其实是“四风”的具体体现,其主要是官僚主义在作崇。当公职人员以“自我为中心”的时候,就不会考虑被服务者的感受,用来为公众服务的权力,就会成为显摆身份、体现威严的手段。一些官员不仅在民众面前指手划脚,颐气所指,在社会行为中也为所欲为,目空一切。权力戾气如此,皆因“官气”太重,自然治戾必先正气,而“去官气”就成了当务之急。
如何“去官气”?简单来说,就是善小而为之,恶小而不为。注重细节要求,从一点一滴做起,一言一行去要求。如果连学生都有行为规范,连服务人员都有行为操守,那么给官员们定一点行为规矩和守则,不仅必要也很必须。官员作为公仆人员,理应比其他群体有更为严格的道德要求和行为约束。虽然“叼烟剔牙”等行为只是小节,却关系到公职人员应有的基本形象,以及对公共权利的尊重与敬畏,当成规范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有人说此举小题大作,也有人怀疑其有流于形式之嫌。效果如何还有待验证,但行为用意却值得肯定,不能因为可能存在的效果问题,就一味否认做法的本意。没有一样措施能十全十美,也没有一张处方包治百病。能够从官员言行的细节入手,强化其职业作风与操作,这本身就是吏治的一项进步,那怕这只是体制内的自我约束与完善,作为加强官员自身建设的功能性补强,其表现出的工作理念都值得提倡。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