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捉贼”有效 但应有度

2014年02月13日 07:54   来源:西安晚报   屈正州

  抓住小偷,奖励1000元!最近两个月,南京栖霞区胜利三村小区门口出现了这样一条横幅。在南京燕子矶街道辖区,奖励捉贼、防范提醒的横幅随处可见。你别说,这个办法还真不错,小偷明显变少了。而且,还有一个市民抓到小偷后,已经拿到了1000元奖励。(2月12日《现代快报》)

  损人利己的小偷,人所共愤。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南京市有关方面以有奖悬赏的方式号召“全民捉贼”,令人耳目一新。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以实实在在的物质激励,鼓励人们勇于跟偷窃行为作斗争;二则,各小区内外奖励捉贼的横幅无处不在,可以给意欲行窃的小偷以极大的威慑,迫使其收敛作恶的念头,从而维护小区的安宁。

  实际效果也确实如此。据当地派出所介绍,奖励抓小偷政策在2013年初开始实行以来,去年辖区内的刑事发案率同比2012年下降了20%,足以说明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鼓励居民们参与到“群防群治”中,形成让违法犯罪分子无隙可乘的天罗地网,就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民众的财产安全。毕竟,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跟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猖獗的违法犯罪面前,没有哪个人能置身事外。

  即便如此,“奖励抓贼”还是带给人们一丝隐忧。捉贼不仅是个良心活儿,更是个风险活儿。常言道做贼心虚,窃贼被人发现后变得穷凶极恶,是常有的事。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如何保障捉贼人的安全,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毕竟,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群众抓贼,跟一个训练有素的公安民警抓贼,结果可能大不相同,因为他们存在着体能、技能等方面的很大差异。故而,“奖励抓贼”应当附加一个前提,即提醒人们要随机应变,量力而行。如果有公民出于嫉恶如仇的社会责任感,且有能力主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其见义勇为之举,当然值得大力褒奖,但对更多普通民众来说,提高防盗的风险意识,察觉异常情况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无疑是更合乎理性的选择。

  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以群众性、互助性为特点的群防群治,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很多地方都在实行,但也需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就具体抓贼行为来说,其责任主体由以打击不法分子、保一方平安为职责的警方来担当,显然更为适当。南京市该辖区“奖励抓贼”取得实效之余,应当予人们以这方面的启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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