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追求效率更当保障权属

2013年10月18日 07:33   来源:华西都市报   蒋璟璟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对各地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一些城市确实存在额度紧张的情况。”住建部一位官员近日表示,“此类情况原因很简单,即各地购房需求出现了集中爆发”。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公积金援建保障房建设”的思路却越走越活。(10月17日《华夏时报》)

  公积金账户本质上乃私人资金的集合,地方政府拿公积金支援保障房建设的做法,职能部门只是代理管理,因无所有权故而不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从此角度看,挪用公积金,无疑有越界、侵权之嫌。尽管住建部等部门确曾启动过,用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但如今不少地方,显然存在自我授权、扩大范围的倾向。

  类似操作,使得“地方政府既能获得更高的利息收益,还可不必专门划拨保障房建设资金。”由此导致的公积金使用率过高、沉淀率过低等一系列后果,对一般民众大为不利。因为,这无疑意味着借贷难度增大、资金安全系数下滑。或许这种现象目前并不严重,但其未来走向,理当引发足够关注。

  当然,仅从资金保值增值角度来看,用公积金建保障房,未尝不是一个颇有效率的尝试。毕竟,让资金闲置在银行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价值流失,唯有借由科学的投资组合,才可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具体到公积金运作,亦同此理。只不过,进行此类操作的前提必须明确,也即获得资金所有者授权、确保风险可控以及收益的分配公平。

  针对公积金管理,最保守的观点,当然是应坚持最纯粹的专款专用;而更灵活的方式则是,开启其金融化进程,试水打包投资、入市获利……不管未来选择何种模式,尊重资金主人之意愿、捍卫他们的权益,始终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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