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广泛关注的甘肃省张家川县初三学生小杨,于昨天凌晨获释,回到父亲身边;同时,对杨同学的行为该如何评价,争论也随之而起。有人因为杨同学“敢说话”,认为他代表着“未来”;也有人不赞成拘捕他,他发的微博中确有不实之词,但对其应该以教育、引导为主。
无论做何种评价,都不能回避以下事实,或者说都要从这些事实出发:一、他只是一个中学生,一个未成年人;二、他在微博中说的话与事实有出入,而且有偏离事实的过激情绪;三、从他的一些微博中可以看出,他已经积累了一些对社会的看法、观感,因此他有参与社会事务的强烈愿望。
杨同学未来会如何,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要看主客观各方面条件。但是,他的某些思想、情绪,倒是能够代表一些同龄人;因此,对杨同学,固然不能棒杀,但也不能“捧杀”,赞誉过高,就可能是一种捧杀。一味强力打压,可能导致两种结果:吓坏了,再也不敢说话了,正确的、恰当的、符合事实的、对社会有益的话也不敢说了;第二种结果是在他的内心植入反社会的种子,把他推到与社会对立的立场。但是,赞誉过高,不指出其不足、缺陷,导致其自我膨胀,不能冷静地、恰当地看待自己,有可能有意无意地忽略自己的不足,走偏了路——不恰当地捧一个人,也会害了他。
青年人对社会现象有观察、有思考,有参与的愿望,是一件好事;但是很多成年人都容易偏激,看问题不全面,容易说错话,何况未成年人?因此,对杨同学一是应该原谅,二是应该恰当地引导他尽可能理性、全面地看问题,将来他才能恰当地参与社会。
如何引导?说说容易做起来难。但是,我们能不能从校园开始,给予中学生参与班级事务、学校事务的机会和空间;培养他们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如何分析问题、如何组织文字、如何开展讨论、如何对待不同意见,等等。但是,在目前的教育环境里,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这些想法过于理想化了。
还记得那个在国旗下发表演讲的江成博吗——江苏省启东市汇龙中学的高二男生?他在2012年4月15日升旗仪式上的演讲,其实是“非法”的——他私下里准备了抨击教育弊端的稿子,换掉了老师事先审读过的演讲稿。如果平时该校学生就有“合法地”发表各种看法的平台或机会,恐怕江成博就不用采取“非法”手段了吧?该校有一点是做得好的:在发现江成博换了演讲内容后,并没有阻止他,而是让他把话讲完——这样做,可以避免刺激江成博和其他同学的情绪,避免情绪的对立。但是,我们不清楚,这件事之后,学校是否给学生提供了学习如何表达意见的环境。然而,江成博们、杨同学们要想表达意见、参与社会的愿望又是无法取消的;尤其是等他们长大后,如果还不具备理性表达意见、恰当参与社会的能力,事情会更麻烦。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