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玉龙雪山“抓雪人”还是“找麻烦”?

2013年09月05日 11:15   来源:华龙网   郭艾鑫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据微博网友爆料,号牌为“湘H0807警”的警车出现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停车场。湖南省桃江县公安局今日上午接受人民网采访时回应称:系在云南办案期间,办案民警擅自驾驶警车赴玉龙雪山景区游玩。(9月4日 新华网)

  根据湖南省桃江县公安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该局为了破获一起案件到作案地开展调查,而办案民警私自驾驶警车赴玉龙雪山景区游玩,带来了不良影响。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警车管理规定》,桃江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副所长吴程辉记过处分并予以免职,对民警陈彩红给予警告处分,对协警赵斌予以辞退。

  对于处置的结果,相信不是我们关心的重点,笔者认为身为干部理应做到的是工作兢兢业业,而不是游山玩水,倘若在办案期间还可以欣赏各地风景,那么这样的工作态度,只会让我们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失。

  不包庇是一种进步。从事发到现在,湖南桃江县迅速做出了回应,既没有为该事件找借口,更没有为自己的下属找理由,这是工作作风转变的一种体现,没有让我们看到推诿的情绪,没有让我们看到包庇的成分,大胆承认的背后是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体现。敢于正视存在的问题,敢于面对群众的举报,让活动的宗旨得到彰显,或许这样的一个处罚,或者是这样的一个行为不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影响,但是它却可以震慑我们的干部,约束自己的言行,管理自己的部下。

  强教育是一场硬仗。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能够让我们的很多干部可以坚守原则,做到不贪不腐,但是纨绔分子依旧存在于我们的各级政府中。他们仰仗的是自己的特权,凭借的是自己的关系,在他们看来一般政府动不了,中央政府嫌太小,这就是他们生存的空间。但是中央对待“苍蝇”的态度就可以将他们的侥幸彻底击碎,不管你是高官还是小官,只要你是坏官,那就必然会受到处罚,公车私用就是一个例子。

  不知晓我们的工作人员将警车开往景区,是所谓的盗窃犯也同你们一样,有着游山玩水的心情,还是说他们选择了玉龙雪山这样的美景作为自己藏身的地方,一切的一切都等待你们的回应。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