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规定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

2013年08月12日 09:38   来源:荆楚网   于文军

  网友就四川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一事咨询阆中市国土局,其官方网站做出“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的官方“神回复”,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和众多网友吐槽。阆中市国土局通过中广网及时做出回应,称此回复“言语不当”,并向网友公开致歉。(8月11日中国广播网)

  “我们还存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是一句大实话,现在产权房的所有人40年后基本上不存在了。我们不存在了不要紧,只要人类还存在,我们的产权房可以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继承嘛!阆中市国土局官方网站的调侃太无知太无聊了!

  按照国内法律规定,商品房产权最高不超过70年。购买商品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所有权和最高70年的土地使用权。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这对产权所有人是不公平的。房产权只有40年,意味着到40年后,当地政府可以再卖一次地,被卖土地之上的私有产权房将不受保护。从商品房出售的角度看,若房龄相同,40年产权的房屋售价显然大大低于70年产权的房子。如果不对购房者明确房屋产权年限,购房者会把40年产权的房屋误以为70年产权的房子来买,这明显吃了大亏。当下,房地产作为百姓最大的消费品,它可以消费掉一个家庭不止一辈子的辛苦收入或储蓄。老百姓买房或买房后,当然关心产权房的期限了。在法治社会,关心产权房的期限也是私有产权观念深入人心、产权保护意识日益觉醒的体现,我们应当为其叫好才是,岂能让老百姓不关心?明确房屋产权期限,是当地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现代政府是法治政府,阆中市国土局官网“神回复”劝市民别想太远,是缺乏法治意识的恶劣表现,表明它们不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游戏网友,信口雌黄,带头不讲法不守法。同时,也暴露出政府部门及其人员漠视百姓利益、混日子的状态。现在,公众需要的不只是对 “神回复”一声道歉,还需要当地政府向公众解释为什么当地房屋产权的期限比国内法律规定少30年。如果这种解释有悖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必须改正过来并向公众道歉,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要把土地出让时间以及商品房的产权期限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提高透明度。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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