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惠敏:建立国家科普体系 科普不应“贫富分化”

2013年03月26日 09:2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中,中科院上海分院常务副院长朱志远的一份关于修改《科普法》的议案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议案中展现了当前的科普投入数据:2011年,全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05.3亿元,排名前五的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科普经费达50.56亿元,占全国总数的48.01%。末五位吉林、海南、青海、甘肃、西藏的经费总额仅有2.53亿元,占全国总数的2.4%。

  30多个省区市里,排名前5位的占了经费总额的几乎一半,排名末5位的仅占经费总额的不足四十分之一,前者是后者的20倍,这样的“贫富分化”着实惊人。可以看出,前5名都是经济发达的省市,而后5名则大多为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经济发达地区科普经费投入总量大,而西部地区科普经费总体较低。

  其实,经济不发达地区应更重视科普,因为科普是提升科学素质、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的最重要手段。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与党的十八大报告一脉相承,都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自主创新是引领转型升级、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支撑力。当今社会,通过信息技术和知识来创造价值的“新经济”越来越重要,被“数字鸿沟”隔开的个人或团体在分蛋糕时处于劣势,而跨过这条鸿沟的个人或团体,则有望后来居上,用知识改变命运,用创新获取财富。

  美国、日本等科技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家科普体系。日本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3%必须专项用于科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规定,必须有科普计划才能申请该科研项目。

  朱志远建议,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按一定比例持续增加政府科普投入,建立多渠道、社会化的科普投入体系,建立科普经费合理使用和管理机制。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科普可以提高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能力,避免打着高科技幌子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的恶劣事件发生;还可以畅通科技成果产业化之路,让科技新成果能更快为大众接受并造福于民;又能寓教于乐,让孩子们从小热爱科学,以便为未来科技发展储备更多有志于科研的人才资源……总之,科技发展,科普先行。在发展科普事业的道路上,我们应该为相对发达地区提供政策优惠,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其中,为相对落后地区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持,最终实现科普服务的“共同富裕”。(佘惠敏)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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