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制造血案”突显维权渠道不畅

2013年01月16日 08:42   来源:红网   张楠之

  1月12日,湖南男子曹再发不满家乡拆迁赔偿问题在广州称要制造血案。1月14日,曹再发向警方自首。曹再发称他和妻子在2012年12月28日被绑架,1月6日被放出就发现自家房子已遭强拆。他称来广州是找记者讨债,还要搞出人命讨回公道。“你逼得我急了,我就一条命”。(1月15日《南方都市报》)

  无论其有多大的冤情,无论其利益诉求是否合理,无论其表达诉求的渠道被堵得有多死,他都不能将自己怨气发泄到普通人尤其是学生的头上。就这一点而言,曹再发并无值得同情之处。但是,我们却不得不探究曹再发扬言“制造血案”背后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即,他为什么打算做如此疯狂的事。

  实际上,对于曹再发来说,即便他的“制造血案”的扬言付诸了实施,对于他来说,“制造血案”也只是一种形式,是他表达自己诉求,并借此寻求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手段,而非目的。相对于目的来说,手段是可以选择的,只要其所选择的手段能够实现其目的即可。也就是说,如果他想通过极端方式来达到表达诉求的目的,那么,即使他不“制造血案”,也会制造一起其他的极端事件。

  任何问题的解决都不是只有极端方式一种,相对于极端方式来说,温和的或者说常规的、正常的手段,也应该是一种选择,并且在正常情况下应是唯一的选择。实际上,按照曹再发自己的说法,之前他也曾尝试过通过合法手段来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比如,他曾经找过一位律师,但律师以他们那个地方太乱,“不敢管”为由,将其介绍给了一位张姓记者;他向这位张姓记者支付了3万元钱,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求得问题的解决,但这位张姓记者却“拿了我的钱什么都没做”。愿意拿出3万元钱,说明当时的他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的想法也是非常强烈的。

  曹再发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的努力或许还有更多我们没看到的地方,他从充满希望到满怀失望的心路历程我们也不得而知,但结果我们看到了,即,他失望了,并且放弃了正常途径,转而选择通过“制造血案”这样的极端方式来表达诉求。他清楚地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并且差一点就付诸实施。在最后一刻,他保持住了自己的理性,但在这份理性背后,他是怎样的绝望?

  即使是只有“扬言”没有实施,曹再发的行为也已经让诸多市民和学生家长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恐惧,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惩罚。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像曹再发一样有着类似诉求或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并不少见,当他们的利益诉求无处表达、无人倾听时,他们会不会也做出像曹再发一样的举动?对于他们,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类似矛盾不可能完全消除,它们将会长期存在,只是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表现得太激烈、太极端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曹再发的悲剧,就是维权渠道不畅的悲剧。必须有畅通的渠道,使得当事人的诉求能够得以表达,使其合理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如此,才是相应的政府部门之幸,也是普通公众之幸。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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