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高质量经营主体”的培育,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的重要内容。
抓住了经营主体,就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什么是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是指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可以说,经营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力量源泉,也是国民经济统计的基础细胞。经营主体健康与否,关乎经济正常运转和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经营主体越具有活力,市场经济就越活跃、越繁荣。抓住了经营主体,就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从改革史看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经营主体的培育可谓步步深入。以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包产到户为标志,逐渐形成完善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培育了农村经济的经营主体。后又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城市国有企业推行政企分开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城市经济的经营主体开始培育。后又提出股份制试点,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大支柱”,经营主体被置于首位。后又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又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非公企业与其他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进入新时代以来,又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并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巩固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主体地位。二十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特别是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
可以看出,经营主体培育一直是历次重大改革政策的重要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通过加快培育甚至重构部分领域的经营主体,释放出了新的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汇聚了磅礴力量。
为应对国内外经济压力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加快培育“高质量经营主体”
从外部环境看,美西方国家科技封锁、外企撤资承压、国际贸易脱钩断链和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等风险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甚至变本加厉。从内部环境看,经济结构性问题突出,有效需求不足,预期偏弱,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领域风险隐患较多等问题仍将在一定时期持续。
从北京来看,北京即将迈入人均GDP3万美元的发展阶段,拉动经济增长的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中,房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的边际收益逐渐下降,出口持续平稳,产业投资和消费将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从产业方面来看,传统支撑力持续减弱。北京市服务业占GDP比重已超过80%,金融业和信息服务业比重皆接近20%,均呈阶段性见顶之势;科技服务业规模虽全国领先但增速明显放缓。工业占GDP的比重下降至约11%,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虽保持超过20%的增速,但10亿元以上制造业大项目储备较少,“缺大少新”问题较突出。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北京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受租金及人工成本高、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支持政策不连续、各地政府对优质资源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一些优质高新技术企业迁出北京的现象。
从消费方面来看,服务消费供给主体亟待培育。与商品消费不同,服务消费具有多元化、个性化等特点,但长期以来,北京市的服务消费,特别是在养老、教育、文体和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主要由央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缺乏多层次、多类别、多样化的供给主体。相关研究表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完全倚重体制内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可能会导致增长中枢下移,不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从创新主体来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还需提升。长期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科技创新的引领高地。但是,创新主体更多是依靠大学和科研院所,其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超过全市研发经费投入的五成,而深圳的研发经费几乎全部来自于企业,研发机构也主要设在企业。近年来,深圳陆续涌现出华为、中兴、大疆、比亚迪等一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级硬件科技巨头企业,而北京除央企、国企和京东、抖音等少数巨头企业之外,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硬件科技巨头企业略显不足。
因此,要以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点,加快培育壮大“高质量经营主体”。一是紧盯全球科技和行业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二是聚焦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三是厚植创新土壤,健全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生态体系;四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培育一批公共服务企业。
(作者分别为北京市发展改革政策研究中心改革开放所所长、研究员,北京市发展改革政策研究中心改革开放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