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最低消费”困境何解

2024-07-12 07:29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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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自来水“最低消费”困境何解

2024年07月12日 07:29   来源:南方日报   维 辰

  村民称常年不在家,一吨水没用,每年却要交最低水费96元,合理吗?

  乍一听简直是胡闹嘛,不过事情并非这么简单。7月10日晚,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回应,涉事水厂为罗针新建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情况,已责令整改。

  通报很简洁,证实了水厂多收钱,却未对自来水“最低消费”,也就是通报中的“基本水量”多作解释。根据《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实行两部制,用水单价最高限价2.0元/吨,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按实际用水量收费。也就是说,“最低消费”的确存在,只不过依照规定3吨/月,而新建水厂收了5吨/月。一吨水没用却要缴纳“最低消费”96元实际上涉及两个问题:设置自来水“最低消费”是否合理,在此基础上再讨论什么情况下可以提高“最低消费”。

  在许多的人观念中,理应用多少水给多少钱,实行按照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的单一制水价。相比之下,临川区实行的“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多出了“最低消费”部分。在笔者看来,之所以越来越多农村开始推行两部制水价,原因在于相较于城市供水,农村供水工程点多、线长、面广,漏损率高,建设、运行、维修成本更高。尤其在地处偏远、人口稀疏的地区,不管村民用不用自来水、用多少自来水,水厂的基础设施投入等成本都客观存在,“最低消费”的作用就在于弥补这部分费用。若单纯按照实际用水量收费,可能的后果是地广人稀等“不赚钱的地方”会被水厂舍弃。

  综观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用水量年际变化较大的地区,可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地方认为适合推行两部制水价的地方,包括“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用水量少、水费收入低、水资源紧张地区”等,共同显示出设置自来水“最低消费”的核心作用,在于合理覆盖部分供水成本,促进供水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所以说,自来水“最低消费”并非全然不合理,但一举一动要有章法。先征求村民意见,再推行“不用水也要交基本水价”的计价方式,尽量避免村民抵触情绪,这叫章法。若定价原因导致水厂入不敷出,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成本、召开座谈会和村民沟通后,合理公开透明地涨价,这也叫章法。

  像新建水厂这般,无视上级部门责令整改要求,不与村民商量,就偷偷摸摸提高“最低消费”的,有理也会变成无理。更何况,水厂负责人反复强调的“亏本经营”是真是假,是否由定价过低导致,都还有待查明。负责人称,涉事地区无法线上付款,只能由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收,“6000多户,收到3000户就不错了”,而如果真的能按照3吨/月的基本水量全额收上来,也足够覆盖成本,倒是反映了一个颇具普遍性的问题,即农村水费收缴难。

  果真因无法线上付款导致水厂经营困难的话,解决起来也不麻烦,开通银行代扣、支付宝、微信等多渠道自助缴费模式即可,不少地方已经实现并尝到甜头。除此之外,水厂不断提升经营效益,以高质量供水赢得村民支持,相关部门对特别困难地区和农户采取一定补助措施等,也有助于消除农村水费征缴的堵点痛点,让更多人从“有水吃”到“吃好水”。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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