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导师研究生毕业决定权,学生的处境会更艰难吗?

2020年09月27日 15:49   来源:东方网   胡欣红

  “硕士小工,博士二老板,博导大老板”。当下,老师变“老板”、学生成“学徒”和“科研苦力”,这种不正常的师生关系饱受诟病。在这样的情形下,教育部表示充分采纳“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的回应,毫无悬念地引爆了舆情。

  “遇到无良导师这下可就惨了,说不定还要被潜规则了”“千万别,这是要人命啊”“导师权力变大并不意味是件好事”……充分发挥导师的主观能动性,让导师对学生的培养质量负起更大的责任,初衷固然没问题,但在导师压榨乃至逼死学生之类的事情时有听闻的情形下,很多网友担心导师权力过大,会让研究生们的处境更为艰难。

  这样的担忧可以理解,但其实不必过度紧张。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尽管有关导师的负面新闻屡被曝光,但无良导师毕竟只是极少数。现实中,尽心尽力、兢兢业业指导学生的导师依然是主流。只不过因为他们所做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份内之事,所以成不了“新闻”而已。换言之,对于导师队伍的整体师德,我们不必过度担忧。

  当然,相信导师的师德,并不代表就可以放松对导师的约束和监管。在给予导师这一权力之前,首先得确保导师拥有高尚的师德,是真的把学生的培养工作放在首位。否则,就很难避免出现对学生不利的情况。对此,教育部在准备采纳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的同时,也配套了相关的监管举措。在《答复》中,教育部明确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开展相关工作。

  简而言之,在给导师充分放权,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的同时,通过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有了这些跟进的举措,导师自然不敢任性而为。

  同时,教育部还提出要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根据教育部的精神,部分高校已经开始了相关探索尝试。比如,清华大学从2016年起每年举办“博士生指导教师研修班”,帮助新任导师理解职责、熟知规则、提升指导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所以发生异化,与高校对导师的考核机制也存在莫大关系。毫不客气地说,目前高校的考核依然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教授变为“经费教授”“课题教授”,不少导师忙于自己的“科研”无暇指导,学生难免会被导师指派去完成一系列指标任务,师生关系变得功利。少数利欲熏心的无良导师,更是任意压榨学生。

  目前,教育部正在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相信随着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不合理评价机制的切实扭转,导师制也会回归本意,师生关系可免于扭曲变形之虞。

  一言以蔽之,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绝不是为了方便导师“潜规则”学生。对于教育部的《答复》,不能断章取义地解读。只要配套措施和监管到位,应该会更好地释放研发能量,以导师的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保障研究生质量。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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